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公益保护领域的监督职能,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和“湖泊革命”攻坚战,守护好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近期,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水泽万物·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基层行”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志愿者+线下+线上”的组合宣传模式扩大宣传影响力,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一是招募志愿者。认真做好“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广工作,向社会广泛招募志愿者,扩充公益诉讼社会公众力量参与到社会综合治理实践中来,构建公共利益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格局。二是线下集中宣传。组织干警到利用赶集日砚山县江那镇、阿猛镇、者腊乡开展“水泽万物?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基层行”线下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以案释法的形式讲好公益检察故事,为公益诉讼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线上广覆盖宣传。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广覆盖的特点,聚焦基层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官事迹及典型案例,在地方电视台、广场户外大屏上播放最高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天下为公》宣传片,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范围。
活动期间,砚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人民群众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生动灵活地开展宣传,呼吁社会公众一道同向发力,呵护好砚山的绿水青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开创江河湖泊治理现代化的双赢多赢共赢格局及边疆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