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六次(扩大)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林同志主持会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部分干警代表参加此次学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相关内容;省州县对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相关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主要精神;通报了7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3起检察人员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事迹以及蒋春晓同志先进事迹。班子成员依次围绕学习主题撰写交流发言材料。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全体检察人员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一体坚持“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要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要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秉公用权的清廉政治本色、终身学习的昂扬奋进姿态、时不我待的奋勇争先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法律定位,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主动把对理论的学思践悟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奋勇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