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隶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共有侦查监督部(设驻看守所检察室)、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5个部门,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管辖昆明铁路枢纽、沪昆、沪昆客专、成昆等铁路干线,大瑞、丽香等在建铁路近3000公里区域内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2016年至今,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实际行动维护铁路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有在职在编31人。
2012年6月,我院根据国家司法改革要求,完成了铁检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8月,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先后完成了检察官入额、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组建办案组等工作,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多年来,我院始终保持昆明市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荣立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先进基层检察院,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反贪局荣立省院二等功、控申科评为云南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多名干警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高检院、省院、分院的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