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婷,女,1973年出生,199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维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卓越的业务能力、谦逊的品德,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凭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把案件当成“工艺品”般细心雕琢,用工匠精神践行检察誓言,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云南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先后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1、初心笃行,求极致专注办铁案
从进入检察机关那天起,张维婷就立志办铁案,坚持质量为本、法律至上,全身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精心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不放过任何疑点,不忽略任何细节。
从检26年来,她一直俯首于刑事检察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她都力求精益求精,力求做到完美无憾,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近千件,无一错案。先后承担了“10·5”湄公河案、“3·31”孙小果案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及出庭工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10·5”湄公河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我国的司法主权,办案的过程承载了张维婷的不懈努力,因案件具有犯罪实施者、犯罪行为实施地“两头在外”的特点,不仅各国的证据标准存在差异,且被告人笔录涉及中、老、缅、泰四国语言,各种笔录中对同一地点、同一人名往往有好几种称呼,全案仅笔录就有200多份,如果不详加比对,根本无法查清事实。她虚心向翻译求教,认真学习记录,为了确定一个地名,她用多份地图一次次进行对照确认,在5天时间内她对100多份涉案笔录进行了认真梳理,将笔录中涉及的问题逐项摘抄,列表反复比对,引导公安机关完善涉外证据移交手续,一一排除矛盾点,经过数十昼夜的苦熬,最终确定案件事实。
她针对案件中6大块13个问题精心制作了答辩提纲,和专案组其他成员连续加班完成了8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参与制作的起诉书层次分明,用语准确,情、理、法相互交融。在法庭讯问中,几名被告人当庭翻供,拒不指认主犯,使庭审陷入僵局,她果断调整讯问提纲,促使被告人当庭指证不认罪的主犯糯康,为案件的成功办理作出了贡献,表现出高超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2、勇于担当,用绣花功啃硬骨头
张维婷坚持一案一总结,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办案心得,红线标注的是她反思庭审中的不足,蓝线圈出的是她积累的应对庭审情况的策略和手段。她主动承担最难最重的办案任务,为保证公诉案件的控诉质量和出庭效果,无论案件大小、难易,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她都坚持庭前全面审查、充分准备,每个案件都制作出庭公诉要点和答辩提纲,从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2019年,孙小果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而该案属“再审之再审”,法律规定尚属空白、实践亦无先例可循,办理该案在政治和法律上都是极大考验。
“法律是有温度的,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以浸润人性、情感的执法方式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里感受公平正义。”张维婷说,这是她办理孙小果案件最大的感受。
在办案过程中,她同时身兼专案组负责人和主办检察官多职,既要统筹案件的审查、侦查工作,又要为出庭履行职务做准备。为了全面还原案件事实、保证庭审效果,她主动担责,反复、多次向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工作,虽然距离案发已经20多年,但是留在几名被害人心底的伤害却始终无法弥合,均不愿重新提及被性侵的事实,态度非常抵触,她用真情、真心融化坚冰、赢得被害人信任,被害人同意录制同步录音录像指证犯罪。
为保护证人隐私,她创造性地提出远程视频作证,通过变声、遮挡面部的方式远程出庭作证,彻底打消了证人的顾虑,使原本坚决拒绝出庭的两名证人自愿出庭作证,有力地强化了庭审效果。她自己则因为繁重的工作多次倒在工作岗位上,医生几次要求她住院治疗,但因案件时间紧、任务重,她忍着剧痛,带病坚持工作,累计加班100多天,每天工作到深夜,往返奔波于调取证据材料的路上,加班制作审查报告至凌晨。她准确预测庭审情况,庭前制作了充分的庭审预案,并完成了精准的举证提纲,开庭当天她自信沉稳、大方敏捷,义正言辞地履行检察员的法定职责,令孙小果当庭落泪忏悔。
案件宣判后,在获得较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同时,被害人给她发来短信:“感谢检察机关惩恶扬善铲除恶霸,衷心的谢谢您,您辛苦了!”对张维婷来说,这才是最大的肯定,她始终认为人民群众的感受是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尺。
3、脚踏实地,于无色处见繁花
成功和好评的背后,满载着张维婷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倾注着她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她用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着“工匠精神”,用匠心雕琢着公平正义。她认真学习法医学、知识产权、金融学等相关知识,结合案件办理写了20多本学习笔记,在日复一日的学习中不断提升自己。
在自我提高的同时,她不忘公诉经验传承和团队建设,她将办理案件的经验凝结成10多个主题的共47个课件,先后为1000余人授课。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她先行先试,率先推行案件质量量化考核办法、疑难案件竞办制、不起诉案件听证程序等,在培养公诉后备力量的同时,有效推动了案件办理。
作为部门领导,她关心关注每位同志的学习和生活,用她“润物无声”的爱,最大限度地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营造“团结、拼搏、向上”的工作氛围,在她的带领下部里多名同志立功受奖,所在支部多次被评为先进支部。
张维婷先后获得很多荣誉:
1999年获隆阳区检察院嘉奖;2000年获云南省检察院年度“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2000年获保山市妇联“巾帼建功标兵”;2000年获保山市政法委“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2012年12月被云南省委、省政府荣记一等功;2013年2月被最高检荣记一等功;2016、2019、2020年度因公务员考核优秀获云南省检察院嘉奖;其撰写的《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实证研究》获云南省检察院2018年度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撰写的《云南省检察机关“捕诉一体”机制运行情况研究》获云南省检察院2019年度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2020年10月,张维婷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21年4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2021年6月被云南省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