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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
        时间:2020-11-25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二十五)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镇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劲松

        2020521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全县脱贫攻坚目标完成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严格依法办案,扞卫司法公正

        扫黑除恶纵深推进,人民群众满意度显着提升。我们集结精锐力量办理案件,坚持检委会集体研判,对黑恶犯罪重拳出击。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3人,起诉54人,袁某某、陈某某、赵某等一批危害一方、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受到严惩。同步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4件,在办案中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监督立案9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纠正违法情形3件。深挖彻查涉案人员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向有关部门移送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线索27条,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4人,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的土壤。深入查找案发区域、行业、部门日常监管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19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参与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6000余人,净化村组干部队伍,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社会稳定局面更加巩固。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宁。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22129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11231768。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404人;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犯罪401人,积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律监督持续强化,维护司法公信公正。检察监督不是博弈,监督与被监督目标一致,都是为扞卫司法公正,都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件,撤案12件。纠正漏捕漏诉2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5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正确处理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审判权威的关系,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针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6件,民事生效裁判建议再审1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次,发表列席意见,促进案件公正审理。强化执行活动监督。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2件。严格依法履行特赦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等检察监督职能,纠正刑罚执行不当17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采纳44人,促进刑罚执行精准到位及监管场所规范有序、安全文明。

        二、注重服务大局,充分履职尽责

        承担公益职责,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我们将县委政府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1件,参与“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督促职能部门对水体污染和农村饮水安全进行整改,要求职能部门督促行为人承担补植复绿责任,恢复被破坏、占用的林地11亩;建议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对有食品安全隐患的36家幼儿园和3家网络餐饮平台进行整顿,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护镇雄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我们紧紧围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更好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保障投资者利益的目标,严格区分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审慎适用涉民企经济犯罪强制措施,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55人。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共商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对策,努力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注入检察元素。

        聚焦脱贫攻坚任务,精准脱贫持续发力。从严打击妨害精准扶贫方面的职务犯罪,起诉2人。对14名贫困刑事被害人,主动、优先、及时救助,分类施策,发放救助金11.6万元。紧紧盯住两不愁三保障和村出列、户脱贫标准,整合一切力量、一切资源,落实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解决机制,继续在上动脑筋、下功夫,切实让贫困群众饮水有保障、住上好房子、致富有路子。我们细心分析每一户情况,深入农户家中,走进田间地头,排查存在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协助实现5572001人脱贫、1个村出列;我们耐心听取老百姓意见,因地施策,协助实施安全饮水工程65件,协助完成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595户;我们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协助安排就业和培训1953人,协助劝返17名失学、辍学儿童,真心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切实将有能力扶起来,将扶不了带起来;选派扶贫工作队员共14人,从办公经费调剂40余万元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加强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22人、不起诉20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强约束教育、严加管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28人、起诉123人。办理的汪某某强奸案,作为优秀案例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1号检察建议”,我院多次向县委有关部门汇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情况,促成我县保护未成年人专题会议召开,县教育、团委、妇联、民政等多家单位形成合力,共同构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体系。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带领宣讲团,到22所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上万名学生受到教育。根据办案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对校园周边和校内安全环境进行整治。一系列工作开展,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63341人,占同期审结案件的88%。主动汇报,争取县委有关部门支持,高位推动该项制度落实。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切实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诉讼主导作用,精准提出量刑建议,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

        主动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们认真履行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职责,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制度。建成12309服务中心,多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7件次,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36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3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8万余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庭审、法律六进等活动开展法律宣传30余场次。结合刑事办案,对有关部门制度存在漏洞的,发出检察建议23份,促进综合治理。监督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嫌疑人58人,不起诉23人,促成刑事和解55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正确用权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认真研究对策,加以落实,个案情况由检察长带领相关办案人员现场答复。我们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争取监督与支持,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院公诉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加强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有力推动我县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自觉以公开促公正。我们运用多媒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36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26条,公开法律文书586份,做到常态化公开。接待律师阅卷300余次,为律师执业提供服务和保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1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采用活泼生动的语言,综合运用快闪、漫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检察动态,不断提升检察新闻的可读性及趣味性,唱响镇雄检察好声音

          五、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我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报告,坚持“四个贯穿始终”,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和执行制度的表率。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引导,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党性修养、政治素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我们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定位,把加强业务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作为核心任务,以借助“学习强国”平台常态学、参与网络培训定期学、运用指导案例专门学、开展业务辅导系统学、案件讨论实践学为载体,多渠道提升干警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业务能力,切实以高标准办好案件,以工匠精神钻研业务,促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我们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责指导意见,完成八个检察部室机构搭建、人员配置的改革任务,实现实质化运行。业务部门根据受理的案件类型和案件量,设置了专业化办案组,突出了检察官和办案组织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全面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坚持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完成第二次员额检察官遴选,促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我们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廉政责任、推行廉政承诺。院领导带班轮流督察、交叉式监督检查,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上级院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形成震慑,使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明底线。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狠抓办案质量,在办案任务激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任务更加繁重的情况下,顶住办案压力,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受住检验。我们主动服务地方,检察工作与全县以脱贫攻坚为统领的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同频共振。一年来,单位和内设机构受表彰奖励6次,全院干警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4人次。我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受高检院表彰为特赦检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组被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庭审实质化改革与检察工作应对相关问题研究》被云南省法学会评为优秀论文二等奖,我院被评为市级先进平安基层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新形势的发展存在一定差距,不主动学习,不善于学习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发现问题、找准短板、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针对性不够强。二是对如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入研究不够,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司法责任制落实仍有差距。四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仍需加强,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实现同步小康,服务保障新时代镇雄跨越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县大局,全力保障精准脱贫

        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凝心聚力,找问题、补短板,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严厉打击影响精准脱贫的各种犯罪,为脱贫攻坚扫清障碍。

        认真履行盐源镇和挂钩村第一书记职责,深入挂钩联系点和困难矛盾突出地方,查实情、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班子成员挂村,参加村级研判,统筹力量解决户脱贫、村出列问题短板。帮扶干部进村入户,从政策的再宣传、群众的再发动等方面着手,做深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思想认同、工作认同和情感认同;驻村工作队坚守一线,对标对表找问题、补短板,实现脱贫村出列。精准对接每一位搬迁群众,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新环境、融入新社区、开启新生活。扎实抓好百村示范、万村整治,引导群众规范操家理务、清洁庭院卫生,革除陈规陋习,养成良好习惯,提振精神面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从严惩处妨害精准扶贫方面的犯罪,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厉打击诬告、殴打扶贫干部方面的犯罪,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加强法律宣传,助力脱贫攻坚。

        二、严格司法办案,全面提升监督水平

        我们将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办理案件,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好检察职能,坚持精准发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狠抓司法办案。始终绷紧稳定这根弦,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好社会稳定。严惩与疫情有关的刑事犯罪和失职、渎职犯罪。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介入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的质量,减少案件反复流转,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二)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把监督融入捕诉工作中,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坚持办案、监督同步,提升监督权威。坚持精准监督,依法办理有引领价值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短板。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三、关注民生民利,努力践行初心使命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努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上升为刑事责任。依法惩治涉民企犯罪,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二)努力践行检察为民初心。坚持把握办案规律、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宽严相济、加强双向保护、做好综合保护的理念,继续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健全、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教育、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建特色鲜明的未检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落实好“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压实首办责任,推行公开听证,解决好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对案件反映的倾向性问题,案发地区、部门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源头防范,推进社会治理。

        四、狠抓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我们将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检察队伍分类管理改革为切入点,严格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各个领域。持续巩固、拓展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体现“两个维护”。

        (二)持续推进素质能力建设。依托重点培训、分类培训、视频直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培训,更新执法理念,助推能力提升。用好、用活指导性案例,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监督水平。重视理论研究,推动检察理论研究出成果、出实效。

        (三)着力强化全面从严治检。以系统内巡视巡察为契机,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务督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整治“庸、懒、散、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着力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能力,打造一支政治上更加敏锐、工作上勇于担当、作风上力求务实的检察队伍,不断夯实镇雄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脱贫攻坚已到决战之时,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上下一心、砥砺奋进,为建成幸福美好全面小康新镇雄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即按照案件业务类型划分为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和毒品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3.1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1号”,故称为“1号检察建议”。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5.八个检察部室:即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和毒品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第三检察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第四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综合业务部(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政治部和办公室。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515

                                          (共印9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