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文件(六)
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1日在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腾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重要之年。一年来,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聚焦“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平安云县、法治云县、美丽云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为服务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始终把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组建了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专门办案团队,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件29人,提起公诉2件39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2件,立案监督2件,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6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聚焦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扎实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排查出涉恶犯罪嫌疑人前科案件漏犯线索1条,及时移交县扫黑办,并同步报市检察院扫黑办备案。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发现涉恶和“保护伞”线索11条,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落实“一案一剖析”机制,形成个案剖析材料6份、类案剖析材料1份,向相关部门发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整改落实。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研究制定了以“制定一个年度工作方案、组织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一期专题读书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和承诺书、开展一轮‘三会一课’专题活动、开展一次涉黑涉恶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开展一次走访群众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单位内部乱点乱象排查治理、形成一套痕迹档案”“十个一”活动为载体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联审工作制度,配合完成6000余名云县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联审工作,向县资格联审小组建议清理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的村干部6人。强化宣传工作,在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治乱宣传标语,印制扫黑除恶治乱宣传展板10块、宣传手册3000余份,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在《云县检察简报》、“两微一端”开设专栏专题刊播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及应知应会知识。以县委中心组学习、脱贫攻坚大下访、国家宪法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为契机,深入机关、农村、学校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讲解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知识。落实“三同步”要求,及时制定涉黑涉恶案件“三同步”方案,报送《云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6期;连续两年在全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二)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切实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精准脱贫,继续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先后选派6名干警驻村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全院干警参与“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全面巩固脱贫摘帽成果;注重党建扶贫双推进,扎实开展“支部+支部”共建活动,挂钩村被命名表彰为“市级文明村”和“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我院被表彰为2019年度市级扶贫先进单位,2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县级“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扶贫先进工作者”。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件7人;审查批准逮捕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破坏金融安全犯罪案件9件34人;依法对我县首例涉众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并针对市场经济秩序监管漏洞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聚焦污染防治,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起诉19件19人;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查办孔某某等村民违法开垦国家公益林地的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对涉及澜沧江、南汀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53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跟进监督行政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效果。
(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措施,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广泛听取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意见建议,先后选派5名党员干部担任党建联络员,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指导党建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系列问题从司法角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治讲座12场(次)。
二、始终致力于平安云县建设,为社会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这一年,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执法办案铺上浓厚的民生底色。
(一)积极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22件360人,批准逮捕190件309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61件604人,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72件466人,上报市院审查起诉67件96人。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回复”要求,实行专人负责、首办责任制,受理群众来信案件实现回复率100%。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7件,其中控告类信访案件47件,检察长接访15人;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举报线索3件,均得到妥善处理。认真做好“两会”、国庆等重大会议节庆活动、重要敏感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托基地阵地优势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校、挂钩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非法集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治宣传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面向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40余批次。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市首家成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帮、学、矫、察”全方位的观护帮教新模式;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未检案件19人,批准逮捕18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0人,提起公诉15人,改变管辖上报市检察院10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附条件监督考察期满作出不起诉1人,开展社会调查26次;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 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和检校合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选聘1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外“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1次,受教育学生人数达7200余人次,实现年内校园法治宣讲全覆盖;依托“两微一端”,开设未检“携手同心、法治护童”品牌活动,并被评选为“全国检察品牌活动二十强”;创新“未检+团建”“未检+妇建”模式,打造云县未检品牌。
三、始终致力于法律监督,为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这一年,我们坚持践行忠诚与担当,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成立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引导侦查取证2件29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撤案16件,纠正漏捕23人,追诉漏犯22人,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违法行为18件,提出抗诉案件1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次。加强与环保、安监、食品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工作,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录入案件414件。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0件,办理不服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件,办理弱势群体请求支持起诉案件1件,发出刑事附带民事支持起诉书1份,办理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8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均被人民法院采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开展“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网络餐饮公益诉讼案件58件,推动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排查整改,全面排查网络餐饮商户747家,责令依法公示证照商户331家,责令下架商户113家,约谈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8家。
(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和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64件,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提出予以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案件15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7件,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5件;通过召开联席会、狱情分析会、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等,切实强化看管场所检察工作力度。
四、始终致力于改革攻坚,为规范检察权彰显“检察作为”。
这一年,我们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职能结构,持续释放活力,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升效。
(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始终坚持深化改革、狠抓规范,完成了员额检察官增补、工资套改、等级确定、晋升、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和职级套转、书记员招录、检察官业绩考评等工作;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成8个内设机构改革和各类人员职数核定工作;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年内提前介入并审查起诉纪委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向纪委移交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1件。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云县看守所建立每天定时播放认罪认罚宣传片制度,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案件185人。
(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级“两会”期间,向代表委员发放检察工作剪影,派员到各代表团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和列席县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活动并报告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工作调研组调研我县的相关工作。邀请部分省市县行业部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劳模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庭审观摩、案件监督评议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营造人民群众关注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和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推行“阳光检务”,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社会和当事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72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88条,公布法律文书264份。
(三)自觉强化内部监督。以加强检委会建设促规范,完成检察委员会子系统配置工作,提请检委会审议案件6件,组织专题学习12次。严格执行最高检“三个规定”,积极推广运用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完善干部干预、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察权的运行;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促规范,21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定为优质案件。
五、始终致力于队伍建设,为巩固检察根基培育“检察铁军”。
这一年,我们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一)党建引领,筑牢政治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定“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将主题教育与检察业务工作、司法体制改革、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五个目标”的“12345”工作法,通过党组带党支部、党支部带党小组、党小组带全体党员三级联动的方式,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9次,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读书班、上党课、调研成果交流、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等活动,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主题教育工作经验被市县媒体采播。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契机,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先后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党课+普法”共建志愿服务活动、“我和我的祖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等系列主题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疑难案件评析和各类业务培训的同时,按照“干警所想、工作所需”的要求,每月一个主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能,年内,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780余人次。2019年我院共有1个自办案例入选央视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法》栏目播出,1份公诉意见书入选全省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篇新闻作品获“云南省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比赛三等奖,1部微电影作品获市级扶持表彰,6个集体和17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
(二)廉政托底,清正检察形象。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细化“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并主动接受监督,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扎实开展“六个严禁”“肃清余毒影响”“清理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以问题为导向,积极配合市检察院党组专项巡察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廉内助”“勤廉典型”评选活动,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年内党风廉政建设考评荣获优秀等次、党组班子获评“好班子”。
(三)固本强基,夯实检察保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按照最高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委会会议系统,配合完成了检察工作广域网链路改造、网上信访系统2.0改造升级工作,采购并投入使用“案管小书”和“电子卷宗自动编写目录”等软件,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
各位代表,回首2019年,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云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致以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现问题、找准短板、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增强,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综合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检察业务工作总体发展不平衡,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思考谋划工作的思路办法还不多。三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司法理念和业务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不相适应,全面从严治检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云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化改革为动力、争先创优为引领,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以赴把云县检察工作做得更优更强。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主动投入防控疫情阻击战与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一是全力以赴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做好机关内部保障的同时,全力以赴配合县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抓紧抓实疫情期间司法办案工作,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完成在押犯罪嫌疑人讯问工作,针对爱华镇城区内未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导致废弃口罩二次污染的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排查发现的废弃口罩收集的问题,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424个。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6人,依法快诉1件5人,改变管辖上报市院1件1人。重点推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及严厉打击零星贩毒和吸毒“两个专项”行动,在县委、市院的坚强领导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指挥下,保持对跨境违法犯罪、零星贩毒和吸毒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批捕跨境违法犯罪案件1件1人、审查起诉2件2人;批准逮捕贩卖毒品案件6件6人、审查起诉3件3人。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0件45人、审查起诉106件146人,依法不捕5人、不诉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9人,适用率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撤案2件,提出书面监督侦查活动违法并纠正4件,提出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1次。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件,信访案件办结回复率100%。做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工作模式,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未检案件5件6人,批准逮捕3件3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检案件7件8人,提起公诉6件6人,相对不起诉1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做出不起诉决定1件1人,改变管辖上报市院1件1人;依托“沧江明珠未检专刊”,开展“云”上法治宣传活动,擦亮云县未检品牌。做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8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件,检察建议采纳2件。创新公益诉讼做法,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等方式,切实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积极开展“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生效后,云县首例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
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慎终如始、全力以赴,扎实有效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更高标准抓好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作用,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二、更加精准服务大局。紧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持续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落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深入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将心比心把群众信访办好;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托“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打造沧江明珠未检品牌。统筹做好保障复工复产、依法平等保护非公企业等各项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更大力度推进平安云县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打击整治跨境犯罪和打击零星贩毒“两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毒、涉赌、涉恐和跨境违法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继续强化涉疫检察监督,主动参与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维稳工作。围绕长效常治目标,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如期实现。
四、更高质量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制度;积极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推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紧盯生态资源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4+1”领域案件,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落实精准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更深层次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体系,推进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辅助人员适应性改革,持续做好改革措施执行和落实的“精装修”。 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推开并完善业务数据发布工作机制,更细致更精准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推进“阳光检务”。
六、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四化”方向,落实“四个铁一般”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继续抓实“三个规定”落实,深化以案促改,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以更严标准更高要求抓实自身建设。坚持以业务培训等为抓手,持续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云州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云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奋斗中坚守初心,在实干中砥砺前行,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云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