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六)
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戴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全县发展改革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实现了年初既定的“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步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发展大局取得新成效
我们坚持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始终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部署要求,落实服务举措,改进司法方式,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发展。
(一)注重服务民生保障。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审查批捕23件27人,起诉49件64人;积极参与严厉整治“村霸”及慵懒滑贪“四类村官”专项活动,立案查办村干部贪污扶贫资金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9件55人;在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成立信访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梳理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重大敏感案件,确保无涉检信访人员赴昆进京上访;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审查受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7件,并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严格落实挂钩帮扶责任,调整充实挂钩帮扶干部51人,挂钩贫困户146户;派出2名驻村工作队员、5名小分队人员和34名遍访工作队员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工作投入,积极帮助挂钩村协调解决问题困难;注重党建扶贫双推进,深入挂钩村开展“支部+支部”共建活动,组织挂钩村两委到县外先进村组交流学习。
(二)注重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型犯罪,审查批捕3件3人,起诉4件6人;审查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型犯罪20件25人,起诉27件34人。与中铁十七局集团大临铁路项目经理部、葛洲坝集团西南机电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搭建“检企共建”平台。派员参与“两违”拆除、水库电站建设等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工作72人次。
(三)注重服务生态建设。围绕县委政府“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加强与环保、安监等部门沟通联系,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收购濒危珍贵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2人,起诉4件4人。针对云县境内非法采石采砂、破坏国土资源等情况,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其中,36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了法定职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万余元;1件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我院诉讼请求;1件获评“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二、坚持履行职能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我们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突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一)积极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66件388人,同比分别上升97.04%和89.27%,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243件323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17%。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52件440人,同比分别上升73.39%和56.03%,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9件253人,同比分别上升57.14%和34.57%,上报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8件145人,同比分别上升151.06%和126.56%。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2件63人,不起诉3件4人。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落实最高检出台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与教育、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42人,经审查向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件1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完成社会调查报告38份;依托检察开放日,邀请县一中、民中、职教中心等师生到我院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主题活动,并深入挂钩村南糯小学等乡镇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审查批捕危害公共安全型犯罪5件5人,起诉59件59人。审查批捕妨害社会秩序型犯罪192件263人,起诉198件261人,成功办理了我院恢复重建以来首例三班仆人派邪教专案,审查逮捕、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1件6人。与公安、法院召开毒品案件办理联席会,严厉打击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审查批捕178件218人,起诉183件222人;积极参与“打零收戒”专项行动,审查批捕零星贩毒案件51件54人,起诉53件55人。
三、坚持惩防并举促廉洁,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们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始终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主动适应侦防新形势,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一)严肃查办腐败犯罪案件。积极响应上级检察院和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系统查、查系统”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反贪污贿赂工作“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重特大案件4件4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报告,获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发全市交流借鉴。
(二)全面提升办案质量效果。认真贯彻最高检“八项禁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坚持依法立案、依法传唤、依法获取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证案件质量,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使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注重办案安全,规范执法行为,充实司法警察队伍,加强执法规范化和安全看管教育,有效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开展警示宣传教育59场,受教育人数1574人;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55次,被查询人数1520人,被查询单位716个;积极推行预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分别获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委政法委等主要领导批示;积极开展预防调查6次、案例分析5次,发出检察建议6份,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检察建议”。
四、坚持强化监督促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我们坚持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始终恪守法律监督职能,高举公平正义旗帜,促进司法公正廉洁,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9件,纠正漏捕20人,追诉漏犯3人。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违法行为22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件,提前介入“3·0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YN3·15”三班仆人派邪教专案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同步介入“9·09”运砂船沉船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4件次。
(二)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审查各类民事行政案件54件,审查对生效判决、调解不服申请监督案件3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1件,审查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0件、执行监督4件。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摸排案件线索,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整改落实。
(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为检察监督重点,核查2013年以来财产刑执行案件290件。通过开展安全防范检察、联席会议、监情分析会议等切实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6件。加大驻所检察室软硬件设施投入,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我院“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五、坚持积极探索促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取得新成效
我们坚持深化改革、狠抓规范,始终以规范管理促进规范办案,健全完善检察权规范运行机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检察官职责清单(试行)》等,完成了人财物上划管理工作,明确了检察官权利清单和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建立了检察官办案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入额检察官共办理案件764件,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36件。认真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及时动员部署,严明工作纪律,深入开展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做好人员转隶和转隶部门工作、案件、资产移交划转等相关工作。
(二)切实规范工作机制。以加强检委会建设促规范,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检委会权利职责和议案范围,提请检委会审议案件7件次,审议议题12个,组织专题学习12次。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促规范,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和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活动,针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卡信息填录培训,提升规范化水平。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案件231件,其中有4件案件被市检察院评查为A类案件。
(三)不断强化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行“阳光检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庭审观摩、法制宣传和案件监督评议等工作。建成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官方微信平台,向社会和当事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453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6条,公布法律文书103份。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各类案件及执法办案活动全程、统一、适时、动态管理监督,共提醒业务部门执法风险评估215件,口头提示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17件,办案期限预警254次,涉案款出入库监管168.52万元。
六、坚持夯实基础促提升,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我们坚持固本强基、创先争优,始终狠抓执法能力、素能提升、纪律作风、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检察发展根基,努力打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一)强化队伍素能建设。以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委会学习、读书会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提高业务技能为重点,积极开展疑难案件评析、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不断锤炼干警的业务实践能力,有5个集体和18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1名干警入选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法”栏目主讲人,录制的第一期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并入选优秀节目展播。以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与县委组织部联合拍摄党建工作纪实专题片在临沧电视台播出。通过发挥党支部、工青妇等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每季度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升检察文化品位。
(二)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细化“一岗双责”要求,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认真落实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日活动和“六个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问题、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学习一次检察人员纪律规定、举办一次家庭助廉警示教育暨座谈交流、制发一封家庭助廉倡议书、签订一份家庭助廉承诺书、评选表彰一批‘勤廉典型’家庭和‘廉内助’、建设一个宣传阵地”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家庭暨干警家属“检察开放日”活动,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保障现代化的要求,加大经费投入,采购现代办公办案设备,美化绿化亮化办公环境,积极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按照最高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深入实施智慧检务工程,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完成了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配置并上线运行,升级改造的办案工作区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与县纪委共建的云县法治文化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工建设。
各位代表,回首2017年,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云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致以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执法素质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专业化目标要求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努力为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握工作要求,在学习贯彻上着力。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做到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与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检察业务、检察改革、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服务发展大局,在立足职能上着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贴近检察工作实际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手段,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继续落实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措施。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切实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强化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为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三、聚焦法治建设,在业务立检上着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防范应对各类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抓细抓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立足批捕、起诉职能,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暴力犯罪和寻衅滋事、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化检务公开,拓宽代表委员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监督和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问题,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四、健全运行机制,在深化改革上着力。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各项部署和要求,确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稳妥、依法有序的推进改革,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素能上着力。始终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自觉性、坚定性,树立优良学风。以“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工作思路,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引领,突出人文关怀,激发队伍活力,丰富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以岗位技能竞赛、业务学习培训等为手段,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自觉肩负起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以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创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为开启新时代检察新篇章再次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