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平原镇边境派出所对一起聚众斗殴案进行协商调解,此次协商调解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计20余人参加。
本案系近日我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双方涉案未成年人数达十余人,且有部分在校学生。发生聚众斗殴的起因为金某和刀某在某直播平台上发生口角,后二人邀约自己的“朋友”发生了三次聚集性打架事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刑事案件办理原则,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起案件涉案人员多以未成年为主,决定对此案件进行协商调解,经询问双方的意见,双方均同意当面协商调解此事。
协商调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说明,并就此案发生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进行释法说理。经检察官耐心劝说,涉案双方均表示愿意和解,并现场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同时对受伤的一方当场赔礼道歉,至此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的起点和基点。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很大程度上都与不和谐的家庭环境及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此次协商调解中,针对家庭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侵害的情况,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向来参加协商调解的涉案家庭分别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各12份,让父母担起监护职责,做懂教育的家长,更好地推动家庭保护责任落实,为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当事人和解案件诉讼程序的具体体现,通过刑事和解,使得双方的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赔偿,真正体现了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实现了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供搞人: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