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失信” 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
新闻来源:云南省检察院
一夜之间听闻自己被列为了失信人员,莫名卷入了一场民事官司,在向景东县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鲁某向景东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提出检察监督的申请。经审查,景东县检察院向景东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景东县法院裁定依法再审。鲁某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案情回顾2013年12月8日,杞某向谢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鲁某作为保证人但未约定保证期限,借款期限到后,杞某未按约定偿还谢某借款。2016年1月12日,谢某向景东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杞某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人民币,鲁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杞某仍未在法院判决规定时限内归还借款,鲁某作为连带责任人被列为了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出来后鲁某才从别人口中得知自己已被列为失信人员卷入了诉讼中,于是向景东县检察院提出申请检察监督,鲁某提出:未收到法院任何法律文书及通知,自始至终不知纠纷的存在。 通过审查,景东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第(九)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向景东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景东县法院收到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依法再审,并向检察机关送达了该院启动再审的民事裁定书。
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解决人民群众申诉、缠诉等实际问题的途径,对破解涉法涉诉难题,促进检法合作,共同在民行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统一、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该案的再审不仅及时维护了申请监督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升了检察监督司法公信力,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监督效果。
检察官提醒:当你或你的亲朋遇到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案件时,只要有正当的理由,检察机关将为你提供一个申请检察监督的平台。
申请方法:
一、申请人应提交申请检察监督书一式五份、法院审理形成的裁判文书复印件,一式二份。(包括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及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照复印件、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有律师代理申诉的,须提供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申请检察监督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申请请求;
(3)申请监督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