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终止妊娠伪造证明文件获刑
正义网十堰4月19日电(通讯员 邹洲波 吴小妹)近日,湖北省郧西县检察院公诉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被告人向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向某怀孕后因个人原因到十堰市某医院决定实施终止妊娠手术,但到了医院被告知,必须提供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才能实施手术。但向某怀孕的时间超过了规定期限,按照国家规定,不符合直接开具终止妊娠证明的条件。
回家路上,向某无意间看到路边有办证刻章的小广告,于是心生一计,她先是自己伪造了相关的证明文件,又拨打了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将自己的诉求告诉对方,对方按照她的要求为其伪造“某某某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一枚。
拿到伪造的印章,向某十分满意,便将印章加盖在自己伪造的证明文件上。随后,她拿着伪造的证明文件到十堰市某医院进行了终止妊娠的手术。
在向某做完手术后不久,郧西县计生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发现这份伪造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向某虽达到了终止妊娠的目的,但是其行为违法了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