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州2月22日电(通讯员李燕 夏正希)因为被人嘲笑,而实施报复。近日,经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7月9日上午,被害人林某与郑某在透堡镇一婚庆店里闲聊,林某正好与郑某闲聊到郑某表弟的结婚事宜。因郑某与其表弟两家关系十分亲近,婚礼红包数目必定不少,林某就问郑某:“你表弟结婚,你老爸要做舅公了,你家准备包多少钱?5000就够了吧?”郑某家中并不富裕,但又不想被林某看轻,郑某就说:“5000不够!”林某又问:“那你打算包多少?”郑某不耐地说:“不知道!”林某此时脱口而出:“5000就够了,没钱包那么多干嘛!”,郑某听完这句话当场就生气走了。当日13时许,因被林某嘲笑家里没钱的郑某怒意难平,就从家中拿了一根长约1米的木棍来到林某家门口,持木棍打伤林某腿部,林某见状即从附近巷子逃跑,郑某在巷子内追赶林某并持木棍殴打其身体,后被邻居劝止。经连江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林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2016年7月29日,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被害人林某人民币96500元,取得林某的谅解,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