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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泉亭下公开审判
        时间:2021-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冷泉亭下公开审判

         

        新闻来源:正义网

         

          冷泉亭是西湖边上的一个公共游览场所,游人如织。就是在这样的审判现场,没有凶神恶煞般的皂吏手持水火棍在两旁严阵以待,没有酷刑枷具随时伺候,只要来旁听审判的人均可自由出入,没有旁听证的限制。苏东坡审案更是从容不迫:“落笔如风雨,分争辩讼。” 

          公开审判是现代审判活动的基本制度。据学者研究,在中国,一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晚清,诉讼均以秘密为特征。进入二十世纪以后,虽迫于国内外形势的压力而采用了公开审判制度,但实际上并未真正实现。不过,查阅史料,却发现了公开审判的范例。 

          宋代费衮所撰《梁溪漫志》载:“东坡镇馀杭,遇游西湖,多令旌旗导从出钱塘门,坡则自涌金门从一二老兵泛舟绝湖而来,以吏牍自随,至冷泉亭则据案判决,落笔如风雨,分争辩讼,谈笑而办。已,乃与僚吏剧饮,薄晚则乘马以归,夹道灯火,纵观太守。” 

          东坡,也就是苏轼(1037-1101年)。苏轼于熙宁四年(1071年)至熙宁七年被派往余杭(即今浙江省杭州市)任通判,元佑四年(1089年),苏轼任龙图阁学士、知杭州(即杭州市市长),审判案件、定分止争是他的主要职责之一,我们今天就撷取苏东坡在冷泉亭的办案故事来品味吧。 

          何谓“亭”?就是一种有顶无墙一般只有一间的建筑物,多建在公园里。古时官员审判案件都是在衙门里进行。宋朝包公包拯在审理秦香莲陈世美案件时不就是“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吗?但苏东坡在杭州为官期间,却经常带着官吏和案卷,离开官衙,乘船来到杭州西湖边上的冷泉亭,摆上普通桌椅作为审判台审理案件。 

          冷泉亭是西湖边上的一个公共游览场所,着名的“打卡圣地”,游人如织。宋朝诗人白珽曾给冷泉亭题诗:“灵山本清净,一泉渟其中。灵山孤飞来,此水将无同。山影压不尽,照见天玲珑。分明千尺冰,不独疑寒虫。京洛多风尘,到此一洗空。炎寒无二心,凛有操者风。泊然守空梵,万劫岂终穷。骊山有温泉,虚筑华清宫。” 

          就是在这样的审判现场,没有凶神恶煞般的皂吏手持水火棍在两旁严阵以待,没有酷刑枷具随时伺候,只要来旁听审判的人均可自由出入,没有旁听证的限制。苏东坡审案更是从容不迫:“落笔如风雨,分争辩讼。” 

          什么是公开审判?苏东坡的这种无围墙的审判方式就是真正的公开审判。这种审判方式至少有三个特点:首先是办案成本低。“坡则自涌金门从一二老兵泛舟绝湖而来,以吏牍自随”,苏东坡带着一二个老兵驾船渡过西湖至冷泉亭,兵少且老,案卷材料则由小吏随身携带,没有声势浩大的仪仗队。苏东坡的官职是杭州通判(相当于今杭州市副市长),封建时代什么级别官员出行就有什么规格的仪仗队,苏东坡一概不要,节省了多少政府开支!其二,审判效率高。“据案判决,落笔如风雨”,就在冷泉亭里审理,当庭判决,且是非曲直分得明明白白。其三,社会效果好。“谈笑而办”,人们心中认为庄严肃穆的法庭审判竟然被苏东坡演绎得如此温馨浪漫,怎不叫人神往!难怪英国史学家汤因比(1889-1975年)说:“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活在中国的宋朝。”诚哉斯言! 

          公开审判其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开审理;一是公开判决。苏东坡就在没有围墙的冷泉亭里开庭审案,并当场判决,何等风流潇洒!我们知道,苏东坡是着名的文学家、书法家,当时就已名冠天下,能够让他审理案子,该是一种无上的荣光!这不仅是在审理案件,也是一场文学、法律和书法的盛宴。如果能拥有苏东坡书写的一份判决书,那可是无价之宝!官司的输赢似乎早已无关紧要了,所以胜败皆服。是真名士自风流,杭州城的老百姓旁听了苏东坡的开庭,“夹道灯火,纵观太守”,这样的审判活动确实令人耳目一新。正是有了苏东坡,北宋的历史才那么光彩夺目。 

          我们再看欧洲,直到十八世纪,才由意大利法理学家贝卡利亚(1738-1794年)提出了“审判应该公开”的理念。他在其代表作《论犯罪与刑罚》中说:“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这样,人民就会说:我们不是奴隶,我们受到保护。”身处18世纪中下叶的贝卡利亚对欧洲刑事制度进行考察后着书立说,深刻揭露了旧刑事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谴责了封建社会的酷刑、拷问等制度,提倡对刑事制度进行理性和人道主义改革。他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认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等重要原则。审判公开虽然只是贝卡利亚那本名着中的寥寥数语,但其与贝卡利亚着作中所阐述的其他重要法律原则一样,体现着正义、人道和民主的思想光辉。 

          苏东坡曾经担任专职法官,担任地方上的通判一职。古代行政、司法一体,地方行政首长同时也负责审理地方上的案件,而苏东坡曾经担任密州太守、徐州太守、湖州太守、登州太守、杭州太守、定州太守等地方官职位,这期间也审理了大量的各类纠纷案件。所以,以诗词在我国久负盛名、享有经久不衰盛誉的东坡先生,其实还是一名优秀的法官。他在《送运判朱朝奉入蜀》中说:“听讼如家人,细说为汝评。”一千年前的苏东坡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将公开审判诠释得淋漓尽致,怎不让人佩服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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