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6月17日上午,漾濞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加利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十四个单位的班子成员开展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宣讲会上,董加利对“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政策界限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对“三个规定”中的“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司法人员”“特殊关系人”等重点名词进行解释。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进行解读。同时,结合近年来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董加利强调,广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确保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准确把握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入脑入心、守住底线;二是领导干部要做到率先垂范,继而带动各单位干部职工自觉履行,以严明的纪律、强有力的措施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对“三个规定”的宣讲与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与支持度。
宣讲结束后,董加利检察长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进行了公开承诺,全体参会人员现场签订了《漾濞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