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我院党支部按照党章及《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党支部书记马朝华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汇报本届支委会3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与会党员一致通过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支委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到会的全体党员投票产生,选举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对选举过程全程监督、对选票的有效性严格把关,通过现场投票、唱票、计票,顺利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利平在充分肯定上一届支部委员会工作成绩的同时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更高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用心用力高质量谋划好下一步党建工作;三是要加强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四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