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12月6日上午,漾濞县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董加利主持会议,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在集中学习阶段,班子成员领学了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王宁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的讲话》《张世伟同志在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开展“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等文章。
在交流发言阶段,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人分别结合分管工作、部门工作及个人工作实际,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检察业务开展及“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开展“五问”情况等进行交流发言。
最后,董加利检察长强调要求:一是全体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时代和人民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是全力以赴冲刺、抓实抓紧岁末年初的各项检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结合“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全力冲刺岁末年初各块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突出部门特色与亮点,谋划好下一年的工作。三是修改完善积分登记制。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对各块检察工作的考核要求,修订完善积分登记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以积分量化各部门和干警工作业绩,推动考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理之问”大讨论活动等工作,以良好的检察自觉、检察履职、检察担当为漾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