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新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及本县政法部门其他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搞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时间
202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二、举报对象
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全体在编在职干警。
三、举报内容
(一)政法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政法干警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政法干警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政法干警玩忽职守。
四、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受理方式
(一)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玉溪市第四指导组举报电话:0877-2066648;举报信箱:云南省玉溪市A301号。
(二)新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877-7011348、12388;举报邮箱:xpzfw@126.com;举报信箱:新平县委大门口(新平县桂山街道育新路2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受理电话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新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若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新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新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通告
新平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