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公开附件
第一部分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单位机构数 1个,为政法机关、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与上年无变动。设 8 个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20 年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 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 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完善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各项措施,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好检察职能,努力为县委、政府“六稳”“六保”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 官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自觉坚定政治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正确 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自觉地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各个方面。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坚决贯彻县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维护疫后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紧紧围绕祥云打造“大理州产业经济中心城市”和建设“滇西物流枢纽、面向南亚东南亚重要国际物流港”的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黑恶势力、“两 抢一盗”、制毒贩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涉烟非法经营、危害安全生产、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制假售假、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等犯罪,主动支持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积极为在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关注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以更实措施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深化监督成效,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采取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四是以更大力度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深入扎实做好三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培养工作,提升干警大局观念和协调配合意识,着力解决人员心理、能力不适应和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问题,以及办案与监督、刑事检察与民行检察、综合工作与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确保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针对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慵懒散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继续开展素质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升干警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重点加强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的监督,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实效,不断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 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 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 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 个。截止2019年12 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 人,财政部分供养 0 人,非财政供养0 人。 离退休人员20 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 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 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1.1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 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 万元,其他收入0.00 万元,上年结转 24.18 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29万元,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 12人的经费从 2019年 9 月份起不再由我单位保障,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1.1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6.97 万元,上年结转 24.18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6.97万元(本级财力1056.97万元,专项收入0.00 万元,执法办案补助 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 0.0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 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 0.0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227.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12 人的经费从2019年9 月份起不再由我单位保障,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81.15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6.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58.58 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45 万元,主要原因转隶人员12 人的经费从2019 年9月份 起不再由我单位保障,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98.39 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1 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66.25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 人员工资支出及全院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9.00 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装备采购及信息化建设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99.39 万元,主要用于办案费及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84 万元,主要用于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职业年 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1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4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8 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9.7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工资170.5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0 万元)。 津贴补贴 28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45 万元,项目支出 4.26 万元)。奖金88.0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1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1.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1.84 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4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2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7.1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10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5.4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46 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 万元)。 住房公积金 69.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73 万元)。办公费12.0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09万元)。印刷费 1.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98 万元,项目支出 0.5 万元)。手续费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5 万元)。 水费 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 万元)。电费 3.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5 万元)。邮电费 3.36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3.36 万元)。物业管理费0.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8 万元)。差旅费 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82 万元,项目支出 5.92 万元)。维修(护)费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5 万元)。 租赁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 万元)。培训费 4.8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4.8 万元)。公务接待费 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 万元)。专用材料费 2.05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2.05 万元)。 被装购置费 1.13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3 万元)。劳务费 7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 万元,项目支出 72 万元)。委托业务费 1.28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1.28万元)。工会经费 7.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万元)。福利费7.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万元,项目支出3.09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41.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05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48 万元,项目支出 1 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76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30.76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8.24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8.24 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采购预算总额74.1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1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17.8 万元,较上年增加 0.28 万元,增加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 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万 元,
较上年减少0.07 万元,下降 5.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 50 次,共计接待200 人次。增减变化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人数,大部分在食堂接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祥云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 16.5 万元,较上年增加0.35 万元,增加2.1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较上年减少0 万元,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5 万元,较上年增加0.35万元,增加2.1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增减变化原因为执法执勤车辆通行费由定额包交变更为 ETC 费用,车辆通行费用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20 年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完善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各项措施,更加主动自觉地履行好检察职能,努力为县委、政府“六稳”“六保”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检察力量。
(一)办案业务经费:本项目是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及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州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祥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两强一堡”战略的方式方法,努力推动全县检察机关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3、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4、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5、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 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 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6、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二)构建体现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观、政绩观,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科学发展,本项目具体工作目标为: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2、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3、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4、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等,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5、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6、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强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工作;7、依法办理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等犯罪案件,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情报分析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
(三)业务装备经费: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同时,按照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任务和要求,结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构建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络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大力推进我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加快实现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能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维护司法公正能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规范检察机关内部办公和管理流程,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促进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做出贡献。祥云县检察机关电子检务项目以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建设以诉讼监督、控告举报、刑事申诉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办案、办公、队伍建设、检务保障、检务公开为一体的检察信息化综合系统,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地方检察院信息化的要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认真落实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以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重点,完善执法办案科技手段和设施体系,加快执法办案科技装备更新升级,满足祥云办案工作需要。
(四)服装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五)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1、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给司法警察工作带来的新任务和新挑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司法警察工作模式。2、完善执勤值班制度,每日派驻法警上岗值班,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维护接待场所秩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3、抓好训练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
4、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不搞“普惠制”和“平均主义 ”。
(六)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和考核转聘工作方案》,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 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17.9 万元,减少 13.14%,主要原因为人员转隶至纪监委,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 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 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 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