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理念,3月29日,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就徐某某、杨某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充分发挥能动作用,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徐某某与杨某某年纪较大腿脚不便、外出存在困难,在既不影响案件质效,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的情况下,办案工作人员主动到当事人家中为其提供“上门服务”。经过与当事人充分地沟通和释法说理,徐某某与杨某某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愿意对自己因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生态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经磋商,当事人与市检察院达成诉前和解。
在办案的同时,工作人员向周围的村民开展“菜单式普法”法制宣讲活动,向村民发放300余份宣传手册,将法治宣传融入检察办案的具体环节中,开展“在办案中宣传,在宣传中办案”的新工作模式。
为了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市检察院不断拓宽司法为民的宽度和广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多措并举、多方位、多角度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实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