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拟对王某某盗窃案、卫某某诈骗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
下午2:30 王某某盗窃案
下午3:30 卫某某诈骗案
二、听证会地点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四楼检委会议室
三、有关事项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公告。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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