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8月19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石屏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宾馆、酒店等旅宿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重点对旅馆、宾馆、酒店是否严格落实公安部“五必须”制度要求、是否如实登记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及时上传报备、是否有未成年人不提供身份信息单独入住、遇到可疑情况是否能够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讲解有关未成年人入住的规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压实从业人员行业责任。
检查人员均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于场所业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就“强制报告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内容的宣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旅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提升了联合执法履职效率。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制作了关于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相关要求的海报,在辖区内的旅馆、宾馆、酒店将海报张贴在显着位置,以时刻提醒旅馆从业人员合法、合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有效减少和杜绝酒店宾馆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留宿现象,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有效的宣传,也进一步加强了石屏县住宿行业的规范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后,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把联合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