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6月15日下午,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在该院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
大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章程规定及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撤销中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的批复》相关要求,严肃进行。
工作人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清点到会党员数后,大会以奏唱《国歌》庄严启幕。大会进行了第一议题学习,表决通过了《中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随后,采取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每位参会党员向票箱投进了宝贵一票,选举产生了由全继强、彭美蓉、樊辉、邱砚华、罗琪五位同志组成的中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
奏唱《国歌》
全体表决通过
进行无记名投票
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新产生的中共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立即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全继强同志为支部书记、彭美蓉同志为副书记,并研究和决定了各支部委员的具体分工。
大会最后,支部书记全继强同志带领全体参会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并作了讲话:感谢各位党员对新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们的信任和支持,支部委员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发扬好本院党建工作优良传统,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本院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做出应有努力。同时,也希望全院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党性锻炼,服从组织管理,继续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坚定不移配合支委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