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促和解 化解矛盾解心结
近日,石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与张某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通过公开听证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当场和解,推动了民事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
申请人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三年前双方因口角发生吵打导致李某手部受伤,事后李某诉至石林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医疗相关费用,法院判决张某承担50%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县法院再审,被县法院裁定驳回,李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三年中双方几经讼争,耗时耗力,长期受煎熬。承办检察官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稳妥处理,8月15日下午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等5人担任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围绕争议焦点出示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引导当事人针对听证问题发表意见。随后,听证员针对该案争议的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经充分评议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不支持李某监督申请的意见,并建议检察机关开展民事争议化解工作。
会后,承办检察官充分参考听证会评议意见,进一步分析研究双方当事人的诉争缘由,结合两家系邻居关系,案涉金额不大等情况开展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当事人通过和解,减轻诉累。随后双方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均有了积极转变,并都愿意做出让步,最终自愿达成书面和解协议,李某自愿撤回监督申请,不再就此事信访申诉。
至此,一起积怨较深、几经周折的邻里纠纷在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得以解决,当事人在友好的气氛中息诉罢访,因纷争累积的怨气、怒气得以消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