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三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之(二十二)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1日在施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家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统筹推进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着力服务施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围绕“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服务施甸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涉疫情犯罪案件。办理涉疫情批捕案件5件10人,坚持快捕快诉、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3件次,对疫情期间偷越国(边)境的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办理非法猎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件11人。组织4名干警封闭值班备勤414天开展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对1320名新入所和1226名出所人员开展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在疫情期间无监管安全事故发生。开展远程视频提讯提审会见犯罪嫌疑人516人次,保证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8件120人、起诉167件203人,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14件21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8件19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害公民财产权利案件30件37人;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件15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1件20人;起诉毒品犯罪19件21人;起诉涉枪涉爆犯罪11件11人。批准逮捕涉及跨境犯罪嫌疑人39件69人,提起公诉29件4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8件178人,办案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清”行动目标,落实“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要求,强化领导包案、提前介入、协商汇商、统一审查把关等机制措施,持续推进深挖根治。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核查涉恶案件5件22人,被判处财产刑11人,涉罚金93万余元,监督执行8人,监督执行财产刑65万余元。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6份,推动行业领域形成长效长治,全面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一是护航金融安全。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起诉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等犯罪案件嫌疑人6人。积极开展电信诈骗等金融犯罪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省院挂牌督办的杨某某等5人涉嫌洗钱案,我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现已向法院提起公诉。二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4名年轻干警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投入扶贫资金20余万元,筹措扶贫资金8.3万元用于挂钩村平安创建和资助贫困学生,捐赠学校电脑3台,协调县交通局筹措资金23.1万元对挂钩村道路进行修复。为涉案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组织39名干警对联系的363户建档立卡户和非卡户开展脱贫攻坚动态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2020年度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国家级抽查中,我院挂钩帮扶村均顺利通过考核验收,脱贫帮扶工作获得党委政府高度好评。同时,充分运用检察权,依法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提起公诉的李某某贪污农危改补助等扶贫专项资金100余万一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取得较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冠疫情初期,针对县城及乡镇街道回收废旧口罩专用收集桶数量不够、标识不明显等可能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6份,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措施,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倾听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和司法诉求。在“12·4”宪法宣传周,我院主动走进企业宣讲民法典和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做法,鼓励民营企业提高法治意识,依法合规经营。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市域社会治理检察责任,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抓手,积极参与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刑事案件高发、治安问题突出部位和隐患、信访维稳重点人员和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0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行业部门监管,堵漏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部分中小学校园安全进行检查,建成一站式讯(询)问救助中心。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捕不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附条件考验期满决定不起诉1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18份;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8场次,线上法治专题讲座1次,受教育达7万余人,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有效增强了检察影响力,提高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第二检察部荣获“2018年—2019年度保山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加强与县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坚持提前介入,监检衔接配合顺畅。审查县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市检察院交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决定逮捕1人,提起公诉2人。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检察便民服务措施,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改造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预约、查询和申请事项线上线下同步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采取检察长带头接访、联合接访、公开答复等方式“与当事人面对面对话”,对6件信访件均进行了回复。
三、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构建“四大检察”精准监督格局
精确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一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强化证据意识,严把证据审查关,依法不批捕29人、不起诉14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人、撤案5人,纠正漏捕7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积极引导侦查,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10次。提出抗诉1件。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确定刑量刑建议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6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81人次。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人,纠正监管场所监管活动不当29次,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不当4次,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10件。
精细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加强对民事行政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推进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5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农村老年人、残疾人、贫困建档立卡户提供法律帮助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50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或协助讨薪45万元,并开展公开听证2次。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实现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监督零的突破。对侵犯英烈伟人名誉和形象、在冥币上印有伟人肖像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6件,并全部被相关行政机关采纳。协助省市检察院拍摄对李某某等7农户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专题片在云南电视台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去年“两会”期间,及时派员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46条,并认真整改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调研检察工作,组织听证会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60人次。主动向357名代表委员邮寄《检察半年年报》,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年内,市、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我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专项调研。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1次,获得高度评价。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平台运用,实现对检察办案环节全流程监控。严把案件入口关,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03件,接收卷宗821册。采取随机评查案件质量101件;开展涉案财物检查工作,检察工作更加规范。
深化检务公开,建设阳光司法。坚持司法公开、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发布重大案件信息74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2条,法律文书173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179次,保障律师咨询、阅卷103件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运用新媒体,全方位宣传通报检察工作,通过“两微一端”推送检察信息64条,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担负起新时代法治使命
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6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运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检察委员会学习、中检网、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手机APP等学习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常态化学习模式,加强学习情况通报,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教育效果。年初组织干警到上海复旦大学学习培训,参观学习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到浦东新区参观学习党群社会治理。强化意识形态管理,严格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肃清余毒流毒影响。引导检察人员在政治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上认识统一、步调一致。
坚持素能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立足全员、突出重点、学以致用,分层分类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化复合型和实用型人才培养,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65期1300余人次。《民法典》颁布后,除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学习培训外,组织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利用周一学习开展专题讲座,全体干警同堂学习,不断推动形成好学上进的浓厚氛围。
倡导敬业奉献,激活检察队伍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按照上级院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细则,把三类人员绩效考评工作抓细抓实,以考评指标的落实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检察委员会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定期通报案件办理数量和办案质效。全院共办理各类案件1075件,其中院领导共办理243件。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积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各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会议、“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院检务督察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发力,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始终坚持严管厚爱,对检察人员开展集体谈话13人次,警示教育9次,廉政家访6人次。扎实开展检察机关“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领导班子和干警存在的“庸懒散乱”突出问题和检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查找和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和人财物案的管理。全院干警全年无违纪违法受查处的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刑事检察还不强,行政检察监督量少质弱;二是检察官员额少,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各项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要求,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把行使检察职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保障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检察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履行检察职能全过程,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中发挥检察作用、贡献检察力量。
二、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维护好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主战场、意识形态主阵地,全力保障平安施甸建设。严厉打击涉毒、涉赌、涉恐和跨境违法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主动参与境外输入性疫情防控管控。统筹做好保障复工复产、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统筹安全与发展,既要有效防范风险,又要有力促进发展。
三、坚持以素能提升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全面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刑事诉讼监督工作,依法办理在司法理念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
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
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过程中,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不念过往,不畏将来。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执行好本次会议决议,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努力为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检察产品,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梦人”!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