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政协施甸县九届四次会议材料(十)
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1月20日在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
郑家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把握“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体现检察担当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4件174人、起诉160件255人,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30件45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件21人。依法从严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害公民财产权利案件33件61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件19人,巩固禁毒人民战争成果,起诉毒品犯罪 31件34人。强力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起诉涉枪涉爆犯罪9件9人。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受理审查起诉贪污贿赂等职务案件7件8人,积极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适用,办理案件56件91人,罪犯的服判率和办案效率得到极大地提升。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3件15人,经审查,以涉恶犯罪批准逮捕1件7人,不批捕1件3人。严把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不放纵、不拔高、不凑数,对侦查机关以涉恶报捕的案件1件5人,不予认定为涉恶案件。受理审查起诉3件19人,提起公诉3件17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不起诉2人。贯彻《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坚决执行《施甸县重大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及会商机制》,与公安、法院统一执法尺度,加强协作配合,快速办理,形成打击合力。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保护伞”线索1条,已移送县监察委立案调查,现案件处于法院审判阶段。
积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稳妥办理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着力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县工商联合会签署《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坚决办理违法阻挠施工,敲诈勒索等犯罪案件。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报酬类纠纷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各类拖欠工资、恶意欠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助力我县城市建设,确保全县大局和谐稳定。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为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0万元。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5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或支持起诉协助讨薪100余万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惩生态领域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的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案件2件4人,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围绕2019年“整县摘帽”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扶贫工作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选派4名驻村工作队员奋战在甸阳镇菖蒲塘村、袁家村、何元乡大仆寨村脱贫一线,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全院38名干警对挂钩联系的356户建档立卡户和非卡户扎实开展遍访行动。在“户户清”基础上,对贫困户进行多次入户排查,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好补短板“清零行动”和“回头看”工作,按时高效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各项脱贫任务。投入资金10万元为挂钩的袁家村和同邑村77户建档立卡户提升人居环境。投入帮扶资金45.4万元用于改善村组基础设施和扶持产业发展。发动干警个人捐款3万余元为挂钩农户购买米油等生产生活必需品。
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抓手,积极参与平安施甸、法治施甸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依职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刑事案件高发、治安问题突出部位以及安全隐患集中高发区域的排查整治,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加强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法律“六进”、“流动法律课堂”和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2次,不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7份,督促加强行业制度监管,堵漏建制。其中在办理段某某等9人诈骗医保金130万元一案中,通过对监管部门在报销补助资金程序中存在的漏洞及乡村医生管理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监管部门及时采纳检察建议,整改完善内控审核制度,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坚持为民司法,践行初心使命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多元化化解矛盾,零距离服务群众,重在案结事了,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石。充分发挥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落实好“七日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2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稳控工作。
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推进涉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今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件19人,审查起诉案件11件18人。共受理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22件36人;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9件21人,开展社会调查32人次。向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有效地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性侵事件。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未检检察官5人受聘为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5场次,受教育师生4000余人,有效地提高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全面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犯罪。起诉了杨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等。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超市为重点,对全县辖区内大型超市走访查验,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超市销售食品的监管。
三、坚持客观公正,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侦查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人、撤案7人,纠正漏捕6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强化证据意识,严把证据审查关,依法不批捕43人、不起诉14人。积极引导侦查,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活动3次。
规范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1件。纠正漏犯4件7人。坚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6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16人次。
扎实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按照高检院部署,积极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和“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个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4人,纠正监管场所监管活动不当22次,纠正监外执行活动不当38次,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件,辛某某被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办理特赦案件6件。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4件。
全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支持起诉等工作,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1件,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7件,适用诉前程序3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把公益诉讼作为社会治理新抓手,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生态资源、国有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产保护重点领域,监督办理了8年前即申请强制执行而一直未执行的7栋违法建筑的非诉执行案,1087.3平方米的基本农田得以恢复,该案的顺利执行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格局。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高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两会”期间,及时派员听取代表和委员建议意见22条,并认真整改落实。年内,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调研报告1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重大活动、检察开放日、重大案件庭审观摩等7次,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系。
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涉案财物管理等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全面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平台运用,实现对检察官办案环节全流程监控。依托案件查询和律师接待室、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平台等,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122次,保障律师阅卷79件,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深化检务公开,建设阳光司法。坚持司法公开、司法为民,打造阳光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平台,打造多形式司法公开渠道。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9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20条,公开法律文书169份;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相结合的多元化信息查询机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信息56条,召开“学《决定》,见行动,守护公益”为主题的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紧紧依靠网络媒体凝聚崇尚法治正能量;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更好畅通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渠道。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根据高检院推进“检答网”建设要求,省检察院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廉政风险防控、绩效考评等系统的上线运行,我院“小书”自动受案辅助系统、“小包公”刑事智能断案辅助系统、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全面建成投入使用,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等系统已完成建设,即将投入使用,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五、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一是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载体,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不断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各项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党组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二是坚持讲政治和抓业务相统一,大力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抓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主动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推进主题教育向纵深推进。全面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规范“6+3”党务台账制度为抓手,依托党员活动室,进一步抓实“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积极推行“互联网+机关党建”,不断巩固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建设。
(二)落实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一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突出专业化建设,于三月底完成了内设机构的改革,按照“3+2”机构模式设置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和办公室,确保名称统一、规范,实现了去行政化、职能配置优化、扁平化管理,将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向办案部门倾斜,为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二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日趋完善。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坚持检察官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要求,推进我院以员额检察官为重点的责权配置体系、检察权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坚持以办案质量为底线,从办案组织、办案模式、案件分流、办案流程、办案职责权限上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真正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和检察官的监督管理、检察委员会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定期通报我院入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我院入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958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共办理257件。
(三)一如既往落实全面从严治检。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坚持刀刃向内,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以检务督察、警示教育等形式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重点整治“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开展廉政谈话8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55份,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强化工作督察和内部监督,清理余(流)毒专项督察2次,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督察8次,会风会纪督察1次,发出督察通报4期,有力的促进纪律作风建设。把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作为全院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全体干警以案为鉴,全面检视、整改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努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四大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平衡,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二是办案力量不足,业务能力和法律监督的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加强。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我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巩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打造适应司法监督发展的过硬检察队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国家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全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结合起来,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以“四大检察”为重点,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定不移抓办案、坚定不移抓规范、坚定不移强素质,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着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充实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力量,着力提升业务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方式方法,发挥检察建议监督作用,促进社会治理。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围绕生态保护和“舌尖上安全”专项行动提升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依法持续、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提质增效,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对司法办案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案发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基层政权建设软弱涣散等深层次问题,促进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尽职尽责,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做好“转走访”工作,继续按照党委政府要求,“摘帽不摘责任、脱贫不脱政策”,抓好各项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和“12340”平安建设宣传,激发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内生动力,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五、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队伍建设标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着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以实务培训为抓手,加强业务型骨干人才培养,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能力。持之以恒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在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多方面将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正确处理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与提升队伍活力的关系,努力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坚如磐石,使命呼唤担当。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执行好本次会议决议,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忠诚履职,努力开创新时代施甸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