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
依据当事人的申请
依法对一起
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
民事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通过积极与法院沟通对接
并发出检察建议
帮助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依法解冻
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
促进矛盾有效化解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因民间借贷纠纷,任某某将云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盘龙区法院。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对云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支行开设账户内的资金进行了轮候冻结。
8月19日,盘龙区检察院收到武定县检察院提供的关于农民工工资账户被冻结的案件线索,迅速完成初步审查,并于8月20日立案。
受理案件后
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审查了银行开户证明、该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转账记录、工人考勤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向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证实云南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定支行开设的账户确属农民工工资专户。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的规定,盘龙区检察院与法院就案件情况多次进行会商并发出检察建议,最终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于近日成功解除冻结。
农民工群体是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就是保障农民工获得幸福感的物质基础,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