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与蒙自市妇女联合会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了前期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检察环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实际,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意见),为因案致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构建制度机制。
在前期,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的文件后,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与蒙自市妇女联合会及时沟通联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法律规定,就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共同维护妇女权益,探索协作机制。期间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与蒙自市妇女联合会以移送救助线索的方式,共同研究困难妇女救助线索8条,其中向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通过“1+1+N”的方式,共同接访,各自依职能审查救助,共同寻求其他职能部门多元救助的方式开展联合救助,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制发的《工作意见》,立足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职责,分别从“救助对象、方式及分工”、“救助线索移送和衔接”“联席会议机制”等5个方面对共同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妇女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该工作意见制发为契机,积极能动履职,主动加强与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立足检察职能,将党的二十大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