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庭审”现场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被告人家中进行,2015年熊某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土地罪,公安机关移送至马关县检察院提请公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证据事实,对被告人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得知熊某身患尿毒症重病,可能无法到庭参与诉讼,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与马关县人民法院沟通协商之后决定在熊某家中开庭审理。
2015年,被告人熊某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承租的位于马关县都龙镇保良街村委会老屋基村小组半坡地段的林地开垦后种植农作物。经鉴定,现场林地面积为167.7亩。马关县法院在受理该案后,本院承办案件检察官将被告人熊某身患尿毒症重病可能无法到庭参与诉讼的情况告知了承办案件法官。鉴于熊某的实际情况,检察院与法院在经过沟通协调后,最终决定在熊某家中开庭审理,既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彰显了司法温情。
通过法庭审理过程中的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熊某及其妻子对公诉人、法官到家中审案深表感谢,熊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自愿认罪,该案将择日宣判。这次庭审既保障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彰显了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