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管理工作方案》、《红河州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经相关程序审定,拟选任普有亮等10名同志为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现将听证员拟任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8月24日至8月30日。如发现拟任人员有影响其履职问题的,请于公示期间反映,反映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绿春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受理电话:0873-4220802
附件: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拟任人选名单
绿春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