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县委第三考核组到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时间:2022-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4日,绿春县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第三检查组戴婧、蒋文君、曾鹏超一行到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开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主持会议,全体检察干警及驻院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考核工作会议。

        会上,县委第三检查考核组戴婧同志作讲话,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政治意识;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志;三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随后,党组书记、检察长余瑞松代表院党组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汇报了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同时自查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作书面述责述廉。参会干警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会后,考核组仔细查阅绿春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台账资料,开展了个别谈话

        在下一步工作中,绿春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检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化“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意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打造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绿春检察队伍。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