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底,王某某父子二人来到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反映一起民事执行案件。王某某表示,自己在一次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现急需赔偿款保障后续治疗和生活,内心十分焦灼。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受理,承办检察官主动到执行法院与执行法官沟通执行进展,并对执行中的卷宗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因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事实法院审理后分别作出四份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生效后,义务人均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其中已执行立案四件,还有两件当事人尚未申请执行。
该系列案中,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相互承担责任的情况,且还有赔偿义务人与权利人之间系夫妻关系而王某某又需对该赔偿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个中关系较为复杂。承办检察官逐一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和解,提出需要对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并相互抵扣以实现最终清晰的赔偿责任人和费用,并希望对相互牵涉的系列案件进行统一考虑。
为推动案件的最终执行,在当事人愿意和解的基础上,2023年1月10日下午,承办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商定共同联动提供平台给各方当事人,对所有关联案件进行串并和解。和解过程中,检察官与法官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帮助各方当事人答疑解惑,经过近4小时的工作最终促使系列案全部和解,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当事人王某某最终获得16万余元的赔偿款。看着事发后被各种诉累困扰着的当事人,从“眉头紧锁”到和解后的“眉心舒展”,检察官也真正感受到了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应有之义。
2023年1月18日是和解约定付第一笔赔偿款的日子,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进行家访并告知其第一笔赔偿款已如期到达执行账户。次日一早,正在办案的检察官便收到了王某某转发的收到第一笔赔偿款6万余元的手机短信到账提示,在欢乐祥和的春节到来之际,王某某一家已经在谋划着来年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