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第28个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即将来临之际,由泸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正刚担任审判长,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的王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泸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8年至2021年王某某以饲养、食用、出售为目的,多次通过挂网和下扣子的方式猎捕大量鸟类。经鉴定:国家Ⅱ级保护动物1只,三有动物75只,无保护级别动物14只,总经济价值34500元,其中死体4只经济价值900元。另,86只活体动物已由泸西县公安局放归野外环境。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参加此次庭审,不仅彰显了“领头雁”的作用,更凸显了对公益诉讼的重视。希望通过对该案的审理能在泸西社会形成关爱、保护野生动物的共识,使大家能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于保护野生动物行列中来,为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贡献自己的力量。县检察院希望社会各界能关心、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为检察机关提供有关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配合检察机关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