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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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的事情,对我和家人的打击特别大,家庭也陷入了绝境。没有想到检察院的干警主动联系我,还帮我准备申请材料,鼓励我积极面对困难生活。”在发放救助金的时候,那某某眼含泪花接过司法救助金。
2月8日,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增武一行走村访寨,在春节前,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在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这并不是个例。不久前,我院未检部门在办理红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时,经调查得知,红某某丈夫贵某某因贩卖毒品已被判处死缓,家中两子均为未成年人,现由红某某之母李某某代为抚养。未检部门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李某某为建档立卡户,生活较为困难,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线索移交至我院控申部门。控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启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为两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
近年来,泸水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做好做实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民心工程,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服务脱贫攻坚有机融合,拓宽救助渠道,多措并举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为扩大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来源,控申部门主动与刑事、民事、行政、未检等部门加强联系对接,摸排救助线索。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主动联系,告知救助工作模式。并积极争取市委政法委的支持,对贫困当事人开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