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检察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22年1月15日下午,在鲁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廖兵就过去五年工作向大会作报告。在随后的代表团分组讨论中,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分赴各代表团讨论会场,旁听检察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详细记录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月17日,大会胜利闭幕,鲁甸检察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过去五年,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过去五年,鲁甸检察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国家级“职工书屋”“省级规范化建设党支部”“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案件管理示范窗口”、市级先进平安单位、昭通市“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荣誉,多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鲁甸检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干警头脑,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以更高水平的监督办案服务保障鲁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