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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余人

        时间:2022-06-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最高检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在发布会上通报了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

        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多人,其中,起诉涉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犯罪15万余人;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1.8万人。

        “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元明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总数逐年下降,由2019年的10.9万人下降至2021年的7.5万人。但起诉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由2019年的53%上升至2021年的57%。其中,近三年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分别为5183人、5549人、5561人,分别占当年新型毒品犯罪起诉数的8.8%、11%、12.7%,增长较快。

        元明表示,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案件中,氯胺酮及苯环利啶类为主流,占起诉数的46%。去年7月,国家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管后,全年起诉相关犯罪1078人,同比增幅257%;今年1至3月已起诉相关犯罪464人。“此外,三唑仑、阿普唑仑、γ-羟丁酸、芬太尼等新型毒品犯罪也多发。”元明补充道。

        犯罪分子普遍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完成,交易流程的“人、毒、财”分离。在交付环节,多采用寄递方式,使用虚假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地址,利用“跑腿”“同城直送”等方式寄递的案件增长较快。“网络+寄递”的形式,已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在联系交易环节,犯罪分子除使用大众化的即时通讯社交软件外,还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代号、术语进行联系,犯罪手段隐蔽,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大。”元明说。

        此外,涉案人员累犯、再犯多,呈现年轻化的特点。大部分贩毒人员同时也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较为普遍。为寻求刺激,青少年容易成为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人群,吸食的同时也参与贩卖。“一些惯犯利用部分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分辨能力弱的特点,引诱青少年实施新型毒品犯罪。”元明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