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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   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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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施策 提升司法救助成效 部门联动 携手共创平安陇川
        时间:2023-01-16  作者:杨通  新闻来源:  【字号: | |

        精准施策 提升司法救助成效 部门联动 携手共创平安陇川


        2022年以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平安建设大局,探索司法救助+x工作模式,通过主动扩展案源、加强部门协作、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等方式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温度和检察温情,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因案给人群众带来的经济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携手共创平安陇川。全年救助14名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3.4万元,争取各类社会救助金共计10余万元,有效缓解被害人家庭因案带来的困境;通过提供心理教育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帮助被害人走出案件阴影,让生活充满阳光和激情。



        司法救助+“主动作为”,救助理念更积极


        为了保障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全方位摸排案件线索,推动建立完善案件信息互通制度,化被动“等案”为主动“要案”,实现司法救助工作衔接顺畅。在参加县团委认领“六.一微心愿”公益活动中,未成年顾某某的家庭情况介绍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经与县团委信息互通后,核实了顾某某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后,肇事者死亡无法得到赔偿造成家庭受困,为顾某某申请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减轻了家庭因治疗支出的高额医疗费负担。开展“效能革命”社情民意排查中,发现一起涉案当事人因危险驾驶案造成伤害,民事赔偿未得到解决的案件线索,经走访调查核实后,发现被害人杨某某系独居老人,生活比较困难,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其发放5000元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生活困境。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救助措施更精准


        在开展救助工作中,不断整合社会综合救助力量,因案施策,建立完善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发挥社会救助机制的集合效应。借助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联合县民政、妇联、残联、关工委、团委等部门配合协作,向6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争取到3.59万元社会救助金,1名被害人纳入享受事实无人抚养生活保障,每月获得1290元的救助金;协助1名被害人办理残疾证,每月定额获得残疾补助金;聘请心理老师为被害人提供心理教育疏导12次,向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次。对一起生父性侵害亲生子女案,商请县司法局为被害人生母办理未成年人抚养权变更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向县法院依法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民事监督支持起诉,判决撤销生父对被害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守护了被害人合法民事权利,铲除了二次伤害的根源。

        到县残联、县妇联对接社会救助工作

        联合县民政局开展救助核查工作


        司法救助+“追踪回访”,救助效果更持久


        在开展救助工作后,通过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追踪被救助人后续的生产生活、学习教育情况,使司法救助工作不仅限于救助金的发放,而是持续跟进被救人生活学习工作现状、救助金使用情况,充分了解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精神状态,保证司法救助金的合理使用,实现“一次救助,持续关注”。


        追踪回访,我们一直在路上






        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