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制办公室协调督导职能,促进陇川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2022年5月24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兵、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尹青霞到县河长办就“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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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河长办,杨兵检察长听取了河长办对于检察机关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各职能部门形成治理合力,解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上意见建议,为签订《陇川县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奠定了基础。
杨兵检察长指出,一是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形成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二是要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通过业务交流、线索移送等方式创新水资源领域法律监督新模式;三是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共参与的良好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