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一是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是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三是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四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五是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六是负责其他应当由陇川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内设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聚焦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结合检察职能,进一步找准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中央、省、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服务陇川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大局中、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坚持高点定位,精准发力,积极参与和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加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和打击以成品油走私为重点的联合专项行为,依法营造法治环境服务开发开放。进一步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办案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进一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通过开展未检工作调研,建立检校共建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安全建设,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发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优质高效办理捕诉案件。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机制,明确案件的侦查方向、证据要素、取证意图,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切实提高对“两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注重、更加自觉地将“两项监督”融入捕诉工作。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查找前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存在的问题,总结办案经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实效加强研究,找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可作为空间”,集中力量做实做细。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力度,努力做出亮点、做出特色。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衔接,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收到群众来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制度”落到实处。守好疫情防控底线。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抓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
3、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切实发挥员额检察官的带头办案作用,让检察官既当能办各种案件的“全科医生”又当能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的“专科医生”。通过三类人员的整合管理,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整合资源,形成资源共享,让全院干警树立团队意识,提升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营造干事创业积极向上的氛围。
4、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构建统一管理、横向配合、信息共享、监督有力的诉讼监督新格局。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助推检察工作科技建设。
5、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协调机制,继续发挥好反腐败职能作用。加强与县纪委监察委的工作联系,全力支持和配合县纪委监察委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和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积极推动陇川反腐倡廉建设。
6、坚持严字当头,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听党指挥、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2.3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99万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3人,相应工资福利、津补贴、奖金、各项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其中。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2.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1.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31万元(本级财力682.3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3.99万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3人,相应工资福利、津补贴、奖金、各项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其中。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2.3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64万元,与上年的基本支出626.57万元对比减少38.93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相应工资福利、津补贴、奖金、各项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94.67万元,与上年的项目支出148.49万元对比减少53.82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2021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其中。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70.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4.0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和服装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3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2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14万元,较上年33.32万元减少13.18万元,下降39.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6.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减少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64万元,较上年减12.16万元,下降68.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本年度无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4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3.09%。
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递减原则,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具体通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率达90%,聘用制书记员技能培训通过率达到95%,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95%,聘用制书记员技能培训通过率达95%,聘用制书记员案卷归档及时率95%,聘用制书记员政策的执行率100%,服务部门对书记员工作满意度地达90%以上指标进行考核。
(二)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提高服装面料质量档次。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库服装库存管理质量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购置计划完成率95%以上,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着装率达90%以上,根据发放调查问卷,着装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配备检察、法警制服,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76万元,与上年94.39万元对比减少2.63万元,下降2.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3人,相应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等经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检察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