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2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7月5日,金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缪志英主持,班子成员及各业务条线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缪志英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李克强总理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中共金平县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中共金平县委保密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伟、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吴小文、办公室负责人顾宸竹围绕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伟:年轻干警要胸怀大局、敢于担当、善于团结、甘于奉献,汲取身边榜样力量,以过硬的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吴小文:找准检察监督的落脚点着力点,强化团队意识,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内外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办公室负责人顾宸竹: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部门,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和强烈的责任感,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和不良工作习惯现象的发生。
党组书记、检察长缪志英强调: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各个方面。结合“作风革命 效能建设”,发挥好检察业务数据“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加强业务数据与评价指标分析。用好项目工作法,针对上半年检察业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剖析问题根源、梳理工作思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加强综合素能建设,把办案能力培养摆在队伍建设的核心位置。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制度、检委会讨论议事规则等,讨论案件时不允许仅根据案件承办人意见简单表态,需针对案件定性、当事人具体作用、存在问题、后果影响等深入分析,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将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检察高质量发展上。立足办案,依法能动履职,针对重大、敏感生产安全事故,强化法律监督,依法依程序提前介入,加强刑事案件指导。透过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查找出安全生产事故成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有效的整改意见,强化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实。(供稿人:钟浩、顾宸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