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考试招聘
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满足检察工作需要,建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3名(均属于非在编临时聘用人员)。分别是业务岗1名(法学相关专业,不限性别,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文秘岗1名(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不限性别,从事文秘工作),后勤岗1名(专业不限,限男性,实际从事驾驶工作10年以上,有部队驾车经验者优先)。具体要求详见《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驾驶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因防疫需要,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书面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网络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的pdf扫描件, 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的电子版或pdf扫描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17:00止。
报名邮箱:jsxrmjcyzzb@163.com,联系电话:0873-7619285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15室。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检察实务理论知识、安全驾驶常识(驾驶岗)等。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岗位技能测试。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主要为看打和听打。岗位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岗位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信息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四)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书记员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和程序执行。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和考察阶段有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拟定人选报院党组研究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委托第三方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可根据当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纳入书记员岗位招聘库。因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时,从当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从书记员岗位招聘库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考试年度倒序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并报州院审批后聘用。递补候选人应在本院进行递补。
七、待遇和保障
1.试用期2个月,工资2000元/月;
2.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工资4000元/月,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依照扣缴比例全额从4000元中扣缴。
八、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此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及面试、体检和考察由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完成。
咨询电话:政治部0873-7619285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0873-7619257
附件1.《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
2.《建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