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领导班子
         
        检察长信箱
         
        检察新媒体
        剑川检察官方微博
        剑川检察官方微博
        剑川检察官方微信
        剑川检察官方微信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公开文件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2]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之(十九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225日在剑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寸全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恪守司法为民根本立场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自身防疫和司法办案工作,疫情期间通过信息化手段,利用远程视频提讯140人次、视频出庭支持公诉34、律师异地阅卷1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专项检察监督,办理了医疗废弃物污染等领域涉疫情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

        全力服务“三大攻坚战”。着力服务脱贫攻坚战,坚持把服务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好挂钩帮扶职责,依法落实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万元,起诉涉扶贫资金诈骗犯罪1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污染防治专项整治,针对某公司尾矿库泄露对生态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深入开展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和反洗钱专项工作,起诉涉及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犯罪12人。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深刻认识稳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原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县内民营企业代表1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和“民法典百场讲座进百企”活动6场次,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

        继续发挥在反腐斗争中的检察作用。认真履行惩治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检衔接机制,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查起诉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发现并移交案件线索16件。

        二、立足职能主动创稳,推进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政治安全为根本,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暴力恐怖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664提起公诉137225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8888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险驾驶案件提起公诉72件72人,并批准和决定逮捕5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聚焦“深挖根治、长效常治”目标,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和深挖根治大会战,推行涉黑恶案件“双联动”和“领导亲自办案”工作机制,全年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3件47人,将充当“保护伞”的2件2人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惩防教治责五字方针,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10人,起诉4件10人。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校园及周边安全、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进行安全检查,发出检察建议8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和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1860多份,受教育人数2400余人。加强军检合作,与县人民武装部、县武警中队主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我县驻军家庭未成年子女的相关信息和司法保护需求,关心关爱军人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积极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缉枪治爆、禁毒防艾、护林防火、敲门行动、法治扶贫、民族团结、反邪教等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原则,受理群众申诉、控告举报、来信来访25件,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就地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无越级访、进京访、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三、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落实刑事诉讼监督主导责任。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效,切实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2件,不批捕26人,不起诉16人;撤回起诉1件1人,提前介入5件次,纠正遗漏罪行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审查提请监外执行案件2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件对监管场所开展了疫情防控监督,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防控预案,对刑罚执行中存在监管风险依法予以监督纠正8件次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共对64件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查监督,经审查,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8件;协助州院办理民事监督1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以弱势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损害赔偿案件为重点,办理支持起诉6件追回工资32.31万元。

        强化行政检察工作不断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对75件行政执法和行政非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发出行政执法综合类检察建议4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

        全力开展公益诉讼。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拓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对学校食品安全、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沙溪寺登街旅游消费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3;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合作,与毗邻的玉龙县检察院、兰坪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老君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

        四、深入落实改革措施,稳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和涉案款物监管,采取系统随机分案、自动轮案方式分配案件,有效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对32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3件。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考核,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242件,其中检察长直接办案23件。

        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工作的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7件169人,适用率达86.32%继续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0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5次,接待律师申请阅卷35人次;完成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改革工作,实现派驻一站式执法检察监督全覆盖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夯实检察科技基础,强化科技手段在助力司法办案中的作用,提高办案效率。完成检察工作网建设全省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听证室、远程案件研讨中心、信息管理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建设,突出网络安全、信息化、智慧检务在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推进监督能力现代化

        着力打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严格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肃清余毒流毒活动,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自觉接受州院党组政治巡察和省院党组政治延伸巡察,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着力打造公正司法的过硬本领。围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要求,分层次类别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依托检校合作培训机制组织全院干警分三期到中政大、华东政法和上海交大进行民法典等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大理州第十届职工技术技能大赛公诉业务竞赛暨第六届全州公诉人业务竞赛,参加高检院组织的素能培训2人次,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培训8人次,参加高检院组织的视频讲座82次,102人次登陆中国检察教育培训学院进行专题研修班的学习,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工作同推进,党组负主责、常研究、抓具体,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手册填报,督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和工作规范化水平。抓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共记录报告9件。开展孙小果案、“8·23”案等“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做到警钟长鸣。

        自觉接受多渠道监督。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出庭观摩、阳光公诉等活动21余人次,进一步畅通主动接受监督的渠道。依托两微一端12309中国检察网等宣传阵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5条,法律文书163份,重要案件信息13条,真正实现案件信息“查得到、看得见”。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新模式,发布各类检察新闻信息235条,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3次,召开检察听证会5次,自觉接受多渠道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入学习;二是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四大检察业务充分协调发展有待进一步改善;四是专业素质能力、检察监督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干部队伍担当有为、敢于争先等精神状态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为剑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真正筑牢政治忠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教育培训、学习研讨的必修课,既要用以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更要用以指导实践,积极探寻推动工作的思路、方法,引领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

        、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防控成果,维护安全稳定。大力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司法保护。严格把握涉企刑事案件入罪标准,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及时有效传递保护创新检察信号。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紧紧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大对涉毒、涉恐、诈骗、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健全完善长效常态机制,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把握宪法定位,增强监督意识,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精准监督。更加关注民生热点,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强化法治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更加主动延伸职能,通过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方式,推动完善综合治理、行业监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可用尽用”“重在质量、效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量刑建议适用率和采纳率。抓实《民法典》贯彻执行,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公益保护力度。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发挥“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改革创新举措“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进一步优化检察业务监管,提高检察办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狠抓智慧检务建设,提高检察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

        、持续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

        围绕高素质专业化目标,创新完善精准化、个性化教育培训机制。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自觉对标“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促进检察人员讲政治、守纪律、正作风,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与全县大局同频共振,为实现新时代剑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会议参考使用

        1[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6月,最高检向中央财经办发出第三号检察建议,提出建立国家金融数据研判中心、实现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实时管控处置、强化全链条治理、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建议。

        2[六清行动]为确保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中央要求2020年收官阶段做到涉黑恶案件“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统称“六凊”行动。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角度看,所谓“实质性”化解,从实体上主要体现为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彻底、有效、妥善化解。

        4[虚假诉讼]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以实现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5、[“外领域]目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等外领域就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5个领域之外,其他需要同等保护公共利益的领域。 

        6、[-件比]最高检创立了“案-件比”评价指标。当事人的一个案件为“案”,在检察机关经历的程序环节为“件”,“案”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件”越多。最佳“案-件比”是1:1,即一个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旨在倡导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化解矛盾、定止争、案结事了。 

         
        版权所有: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