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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川检察这“益”年
        时间:2023-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以来,剑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州检院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剑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这一年,我们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绿水青山。围绕剑湖流域“河长清河”专项行动,深入摸排涉剑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公益诉讼线索10条,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为全县河湖保护持续提供司法保障。在打击涉林刑事犯罪的同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完成补植复绿1000余亩,让“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见效。

        这一年我们紧盯安全生产领域,在办案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福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依法履行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全县十字路口减速带缺失、磨损、交通指示牌未设置,急弯坡陡、临崖临水路段未全面安装防护栏情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9份,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将隐患路段纳入剑川县2022年安防工程项目中,投入200余万元对全县40余公里隐患路段进行整改。

        这一年,我们注重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不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我们强化履职,发挥公益诉讼制度在个人信息安全溯源治理方面的优势,延伸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一年来办理6件涉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共同筑牢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屏障。

        这一年,我们助力乡村振兴,守护美丽幸福乡村。为深入推进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我们聚焦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对农用地膜使用、回收、处置不规范、乡村生产、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情形进行预警,向有监督职责的2个乡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这一年,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守护公益的初心,以司法办案成效助推剑川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3年,我们将继续能动履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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