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10月21日,剑川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推进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监管联动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希美向相关单位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原文,并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出台背景和全文内容,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寸全青结合工作实际分析我县在道路交通运输、火灾消防、居民住房、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等方面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监管联动工作提出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要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时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决不能推卸安全责任。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有效凝聚监督监管合力。安全生产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检察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刑行衔接,准确厘清检察职能和行政监管职能界限,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促安全生产。三是细化落实举措,抓关键环节消除安全隐患。抓早抓小抓苗头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要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源头防范水平,落实管控措施,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下一步,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持续深入监督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以法律利剑护航安全生产,为平安剑川建设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