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泰宏,2014年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专业,同年进入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院办公室、反贪局、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工作并担任相关职务。作为基层检察官,多年来历练业务水平,创新工作思路,以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团结进取的的专业态度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多年来,始终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维护公平正义为第一要务,切实发挥了一名年轻基层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先进性。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荣获州检院演讲比赛优秀奖、剑川“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先进工作者、剑川县“双拥”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最美扶贫干部。荣誉的背后,是他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过的路。

一、坚定政治信念,在检察工作中“守初心”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张泰宏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做到凡是从政治上看,坚持政治引领业务,业务融入政治,时刻督促自我,检视自我,在生活中,他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牢记检察人员职业操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神圣使命感,规范自己的业余生活,做到自身“正”、腰板“硬”。
二、夯实理论基础,在案件办理中“铸匠心”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干警,张泰宏同志先后在院办公室、反贪局、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工作,逐渐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办案能手,无论在哪个岗位,他始终把学习摆在第一位,广泛阅读法律理论书籍,学习法律法规,认真专研检察业务工作,虚心向老干警请教、向业务骨干看齐。通过不断学习研究,强化自身的理论功底、实践办案能力,一步一步在办案中学习和提高。多年来参与办理职务犯罪类案件60余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未发生错案情况。
2021年9月1日,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专设公益诉讼条款,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如何在该领域破局关系着公益诉讼未来的潜能,张泰宏同志通过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实际,与同事深入全县88个村民委员会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对相关线索进行认真分析研判,之后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在发送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同时,组织9个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践困难和问题召开听证会,并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县里面争取资金,通过多方发力,最终争取了400余万元对全县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整治,从源头上预防了交通安全隐患,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延伸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中“画同心圆”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干警,张泰宏同志将办案效果发挥到极致,调研宣传、普法教育必不可少,以能动履职赋能诉源治理,是张泰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追求。他时刻关注公益诉讼案件背后的治理问题,不断探索打造更优、更实、更精准的检察品牌,积极开展调研、法治宣传工作。他坚持在办案中思考总结,多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具体问题建言献策。受邀到全县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授课。他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全过程。
四、勇于挑重担,在服务大局中“现真心”
作为新时代的共产党员,张泰宏同志时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服从全院各项工作的安排,敢于担当,冲锋在前、认真完成工作。在承担脱贫攻坚驻村工作期间,他和驻村同志奋战在一线,顺利实现印盒村189户贫困户脱贫摘帽。在承担工会和党支部工作期间,他和工会其他同志先后组织“书香检察”创建、“党建引领铸检魂”视频拍摄等活动,为院青年干警搭建展示自我的舞台。在全县“创文创卫”等关键时期,他都能做到及时补位,始终把大局利益放在第一位。
2019年,张泰宏同志被选派为驻印盒村委会扶贫工作队员,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面对甸南镇唯一深度贫困村印盒村的落后面貌,他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努力转变角色,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狠抓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在驻村扶贫工作中,始终把“群众事,无小事,群众事,我家事”装在心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最终实现该村188户761人顺利脱贫摘帽。在驻村期间他发现目前农村发案率最高的就是危险驾驶类犯罪,邻里之间的小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类案件,以及侵财类案件。为了不断提高印盒村民的法律意识,张泰宏经常利用开群众大会的机会与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
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鼓励,离不开同事的帮助和扶持,张泰宏同志没有惊心动魄的事迹,但是有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实干精神,没有感天动地的故事,却用踏踏实实的脚步继续着自己的检察梦。普通的岗位造就了普通的基层检察干警,这份普通就是剑川检察未来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