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骥伏枥,退休续谱夕阳曲,苍松傲雪,余生再唱春牛歌。2月24日上午,为欢送检察干警张金艳同志光荣退休,我院举行了一场温馨欢乐的退休座谈会,全体干警及剑川县部分政法单位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希美宣读了张金艳同志退休文件,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润嘉代表院党组发表了关于张金艳同志退休的讲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寸全青向张金艳同志颁发光荣退休证书。

张金艳同志自1988年以来,已在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了三十多年,在办公室、公诉等多个岗位都留下了辛勤耕耘的身影,她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把美好的青春与智慧贡献给了检察事业,将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精神挥洒到单位的每一个角落。彼时风华正茂,转眼华发丛生,三十余载的检察生涯,我院干警都十分不舍,纷纷踊跃发言,共忆与张金艳同志的共事时光,纷纷表达彼此之间的不舍之情。张金艳同志表示,将永远保持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并衷心祝愿检察事业开启新章程。我们也衷心祝愿张金艳同志在退休生活中平安喜乐,身体康泰,阖家欢乐,幸福美满,希望张金艳同志退休不退家,离岗不离情,继续关注检察事业,有空常回来院里看看,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