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调整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
因人事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年12月31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党组书记、检察长寸全青:领导并主持全面检察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分管乡村振兴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润嘉:协助检察长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派驻甸南检察室;负责党支部、两法衔接、两烟打假打私、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检察改革和检察委员会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希美:协助检察长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政治部;负责反恐、缉枪治爆、禁毒防艾、工青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陆四军:协助检察长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综治维稳、民族团结、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突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锐:主持政治部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司法警察、精神文明、退休人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检务督察和党群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俊: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工作。
此通知。
中共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