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江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回应安全稳定新期待,深入推进平安华宁建设
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人,同比下降2%;提起公诉180人,同比下降15%。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46人,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64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8人,起诉毒品犯罪18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决定不起诉13人,对5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予以司法救助,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3件次,认真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做好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信访工作。围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处置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做好重大敏感案件的审查起诉和释法说理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推动完善乡村治理。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规范执法检察建议9件,有效预防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647人次,防止有行贿记录的企业参与投标。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较轻或确有悔改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8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依法对未聘请辩护人的1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华宁跨越发展履职尽责
聚焦服务大局主旨主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批捕持有假币、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人,起诉10人,审查办理昆明“泛亚金属”玉溪分支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大案件1件,切实保障经济安全。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村组干部职务犯罪3人。强化精准预防,与华溪镇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对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监督,对集镇区人饮改工程实行挂牌督办,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深入定点扶贫联系村开展精准脱贫工作,做细精准识别,落实发展生产、医疗救助、危房改造、协调资金等帮扶措施,确保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件5人。探索开展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的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的7起案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恢复生态原貌。积极履行“河长制”职责,与责任单位共同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综合保护工作。
三、顺应反腐倡廉新形势,坚定不移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强化责任意识和政治担当,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侦查涉农扶贫、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职务犯罪11件12人,同比上升83.3%和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件10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2人。挽回经济损失198.4万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查办受贿犯罪4人,行贿犯罪3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查办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犯罪2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
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查办案件,到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风险防控、堵塞监管漏洞检察建议3件。深入税务、金融、烟草、村委会等行业系统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23次,着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氛围。
四、融入法治建设新布局,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法治思维,创新监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追加起诉9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件次;对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4件次,确保侦查机关全面、及时、客观收集证据。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并获改判1件,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依法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名在押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及时向相关办案部门提示催办案件,严防超期羁押。加强对人民法院直接判决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开展同步监督,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全面核查2012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处的财产刑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推动财产刑案件规范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依法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民事裁判执行活动、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等开展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1件。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途径,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寻找案源;深入街道、乡镇、村社区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两会”期间向代表、委员发放《民行检察宣传手册》,着力提升民行工作认知度。
五、落实改革新部署,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制”,科学合理配置员额资源,切实把愿办案、能办案的检察官充实到办案一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职能性质和岗位要求,制定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改变过去多层级审批办案模式。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占入额检察官办案数的10.8%。逐步落实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和等级晋升,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力配合做好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转隶工作。深入细致做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准确把握转隶时间节点,完成了所立办案件的结案和案件线索清理登记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六、树牢接受监督新理念,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认真梳理“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做好人大专题调研和视察,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办好政协提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现场观摩评议出庭公诉,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和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让社会各界走进检察、监督检察。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33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674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工作重要信息,以公开促公正。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信息,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10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及时向当事人及律师推送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精细化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案件548件,实现网上办理案件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健全常态化案件质量和效果评查机制,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依法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七、把握队伍建设新要求,从严从实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切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各项检察工作,重视检察职业道德培育,重温入党誓词,举行检察官入职宪法宣誓,学习先进典型,筑牢队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注重提升司法能力。优化队伍结构,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配齐配强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检察委员会学习制度,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不断提升决策能力领导水平。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专题讲座、网络教学、领导素能、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教育培训活动,积极承办新型重大案件,参与检察理论课题研究,切实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人作谈话提醒,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简化公务活动,规范经费开支、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契机,广泛开展读书分享会、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诗歌朗诵比赛、环抚仙湖生态乐跑等系列文化育检活动,不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树牢争先创优意识,展现干警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打造检察文化阵地,启动建设以地域文化、廉政文化、检察职业文化、党建文化为主题的文化长廊,着力提升检察文化的凝聚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审视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刑事诉讼监督还不够有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三是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推进,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需抓实抓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县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聚焦法律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华宁、平安华宁、美丽华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思想政治上有新提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把握十九大举旗定向、谋篇布局的战略意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新要求,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黑恶势力、涉枪涉爆、黄赌毒、制假售假等犯罪;加大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危害异地搬迁、扶贫项目实施等领域的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监督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是在法律监督上有新突破。积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法律监督转型发展,厘清检察机关职能,找准法律监督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齐短板、均衡发展。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等规定,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监督实效。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做实做细社区矫正监督,健全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等刑罚执行活动监督机制,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特殊机制,依法履行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全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在司法改革上有新成效。始终保持改革政治定力,坚定改革正确方向,坚持改革既定步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重视检察辅助人员的配备,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专业办案团队。完善和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推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加快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构建有利于检察权运行的新机制。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建立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适应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提升司法办案现代化水平。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集信访举报、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五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持正人必先正己,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司法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能够担负法律监督职责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担当。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华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