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职能,构建“亲清”检企关系。5月26日,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鸿、第六检察部主任高杨、第七检察部主任杨兆能一行到鹤庆县重点企业开展调研,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卫增陪同。
王鸿副检察长一行先后到鹤庆县凌云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鹤庆县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走访调研中,王鸿副检察长详细介绍了大理州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认真询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听取了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高杨主任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对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讲解,杨兆能主任对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企业合规性审查等措施进行了介绍。
王鸿副检察长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确保法治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开展,建立长效的检企沟通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走访结束后,王鸿副检察长一行到鹤庆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业务工作进行调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