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鹤庆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融入和服务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经与鹤庆县林长办经沟通会商后,决定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鉴于近期我州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我院商鹤庆县林长办后及时启动“林长+检察长”工作协调机制,于2022年3月21日——第十个“国际森林日”到来之际,在县委政法委王剑雄书记带领下深入草海镇新峰村、马厂村开展护林防火专项检查。
通过现场检查防火卡点值守制度、巡护记录后,王剑雄书记指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鹤庆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发展和“森林鹤庆”建设重要的法治举措,县检察院、县林草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我县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管理实际,加强配合、协同发力,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开启鹤庆县“守林护绿”新篇章。
县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和卫增表示,县检察院将充分依托“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从3月20日开始在全县开展护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检查监督,通过强化检察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压实林长及相关部门治林管林护林责任,进一步提升林草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