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鹤庆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寸某某涉嫌贪污一案在鹤庆县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出庭公诉的首例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0余名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现场观摩,20余名群众到庭旁听案件审理。
寸某某涉嫌贪污一案,由县监察委调查终结,于2018年12月26日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于2019年1月15日提起公诉。该案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办理,经审查查明: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寸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贪污了国家的抗旱资金、换届选举经费、公益林补偿金共9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人从容镇定、沉稳冷静,指控犯罪义正词严,讯问被告针对性强,当庭举证条理清晰;辩护阶段善于应变,与辩护人就本案的事实、定性、量刑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被告人寸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本案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廉政宣传,警示在场旁听的干部群众要以本案为戒,做到廉洁自律、忠诚担当,为服务鹤庆廉洁建设贡献力量。此次庭审观摩,真正发挥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意义,取得良好的效果。
(图:梁志锦/文:邓宗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