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好,欢迎访问鹤庆县人民检察院!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机构设置
        检察荣誉
        检察长信箱
        律师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网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法规
        大理州检察院接受“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复查考核
        时间:2018-1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14日,大理州委州政府考核组一行在州社科联主席赵卓磊同志带领下,深入州检察院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查考核。

          考核组一行首先实地查看了我院检察文化环境、窗口部门设置等创建成果,观看了创建文明单位专题片,并召开了考核座谈会。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永华向考评组作了创建工作情况汇报。赵卓磊组长指出:州检察院一是基础性工作抓得好,建立了长效机制。党组和主要领导对创建工作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迎检工作准备充分,反映了日常工作成效。二是创建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整个创建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实现完美结合,突出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属性。三是切入点找得准,实现了检察工作与创建工作相互促进。创建工作与检察机关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相互融合,检察文化建设的成果也充分展现了文明建设的成果。希望州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创建工作,巩固和提升当前取得的创建成果,不断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杨永华检察长代表州检察党组作表态发言,指出:州检察院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促队建,不断加强检察队伍、检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建设,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听取汇报后,考评组对照《云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查阅了相关创建工作痕迹资料,对干警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提问,对我院在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传统美德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复查考核。

          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正处级领导和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8年5月17日

         
        友情链接: